敦煌九万场雪 第3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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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人啊!”
  “怪物!是个怪物!”
  “杀怪物!”
  “可恨的东西!害人精!”
  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举起棍棒铁锤,怒吼着要打死他。
  好在他身形迅敏,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可仍是挨了顿胖揍。
  他不敢再化出本体,只得拖着两只脚的、又饿又疼的身体,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
  *
  初时,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
  明明是个人,却生得狗鼻子狗眼,狗里狗气。还特别缠人,你走哪儿他缠哪儿,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
  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
  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李翩暗忖。
  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真的挺好。
  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好吃好喝让他养伤,闲了就教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云行之。
  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
  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谁让他是李翩呢。
  李翩天下第一好。
  李翩说的都对。
  云行之想一辈子给李翩看家护院。
  顺便说,要是李翩能再养上一群咩咩羊让自己追一追就更好了。
  云行之每次吃饱喝足,乐呵呵地满地撒泼打滚时,都是这样想的。
  第35章 柔和忍辱(3) 这事本就不可能瞒一辈……
  云行之气哼哼回到鹿脊居的时候,李翩在二进院东厢的书斋,房内除他之外还有索瑄。
  大狗子涨红着脸气喘吁吁从外边跑进来,一眼瞧见索瑄跪坐于李翩下手之位,正低声跟李翩说着什么,见他进来,便敛容不说话了。
  索瑄不喜欢云行之,云行之也不喜欢索瑄。
  云行之是这样的,他对两只脚的东西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喜恶判断——因为判不清,所以干脆就不判了——他的喜恶只来自于你对他的态度。
  ——你喜欢他,他就蹭蹭你;你厌恶他,他就冲你呲牙咧嘴。
  但这里面有两个人除外,一个是李翩,一个是索瑄。
  云行之无条件喜欢李翩,也无条件讨厌索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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