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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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之引狼入室》作者:陈鲜【完结】
  简介:
  西南方家的大少爷方绍伦,将饿得要死的流民张三捡回了家。
  从此身边多了一条护身忠犬,指东不敢往西,走累了让他背就蹲下身去,捉迷藏只许找不许藏,夏夜的萤火虫能给他抓满一口袋……十五六岁的他背着八九岁的他趟过银水河,“大少爷,张三永远是你的狗。”
  可十年后,张三变成了张三爷,忠犬变成了狼。
  一双狼眸紧盯着他,“结亲?这事大少爷就不要想了,我把话放这,你跟谁家的姑娘也成不了。”
  方绍伦不以为意,然而……清早的练武场,他一如既往帮他纠正射箭的姿势,却在他眯眼瞄准的时候吻住了他的嘴;熟睡的深夜,做了一场春梦,醒来腿根处的红痣被吮破了皮……
  引狼入室,悔不当初!方绍伦留洋东瀛,一走了之。
  三年后,一封“父病危速归”的电报将他召回了风雨飘摇的家国。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走来。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森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大少爷,看你还能往哪逃……”
  方绍伦要早知道张三这么能折腾,
  一定选择让他饿死在荒野,
  总比自己累死在床上好一点……
  腹黑狡诈/糙汉忠犬攻vs傲娇耿直/嘴硬心软受
  *受略万人迷,攻洁受不洁(有男二墙纸桥段)。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欢喜冤家 民国 甜文 he
  主角:方绍伦,张定坤
  一句话简介:护身忠犬变成狼终把老婆叼回窝
  立意: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第1章
  民国十七年,十一月的初冬。还未曾下第一场雪,海面除了风稍大一些,并不特别冷。
  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铺排在深绿色的水面,像一汪上好的翡翠镶了一层金箔,富贵逼人眼。
  渡口在望,甲板上闹腾起来,二、三等的舱房里探出许多个脑袋,夹杂着激动的呐喊。
  方绍伦往甲板的边缘让了让,从英国花呢面料的西装裤口袋里掏出薄薄一张纸,展开来是油浸的印刷体:“父病危速归。”
  短短五个字,让他这十来天寝食难安,一直悬着心。
  三年前他离开时,方学群的身体还十分硬朗,亲自送他到沪城的码头登船,又嘱咐随行的长随阿良,“好好伺候你家少爷,倘若知道调皮淘气,回来定要用鞭子抽你。”
  阿良那时才十三四岁,正是爱玩的年纪,方绍伦又不太拘着他,整天皮猴似的乱窜。
  但他远赴东瀛求学,身边一班伺候的人里头也只有阿良愿意跟他去。
  其他几个各有负累,再说都知道他这一走算是败走麦城,没有烧冷灶的道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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