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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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先生有点莫名:“不过是些乐器而已。凌凌,怎么了?”
  用一个普通的物品执行猎杀之前,当然要熟悉它普通的用法,才能把它作为趁手武器。
  “那边的吉他,你也会弹?”
  “会是会……”
  薛谨看了眼那把吉他,眼睛深处浮现了一点笑意。
  “但那把吉他不是我的,我只是代为保管。”
  再怎么中二用用长笛过把干瘾也就算了,吉他可就是赤|裸裸的“耍帅”啊。
  沈凌固执地追问:“那是谁的?”
  “一个小姑娘……”
  他细细想了一下,认真回答,“一个挺可爱的姑娘。”
  沈凌:……
  “哦。”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她干巴巴地搭腔,“是吗。”
  是自己执着问出来的问题,所以自己突然表达不想听好像很任性。
  ……不过她就是莫名不想听了,但又莫名竖起了耳朵。
  “嗯,因为弄丢了羽毛书签,所以缠着我要听摇篮曲,听不到就一个劲的哭。”
  七岁还是八岁,一点点大的人类,不知天高地厚,捡到他的羽毛就像捡到了宝。
  ……哪知道那是人类沾都不能沾的诅咒呢。
  治好她之后却因为找不到书签发脾气,大哭的样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倒过气——大病初愈,哭成那样怕是又要病倒——所以他只能说“拜托你别哭了,小姑娘,除了我身上的东西以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对方就擤着鼻子,嗡嗡地说要听摇篮曲。
  ……他哪会唱。
  于是手里莫名其妙就被塞了把吉他,说不会唱弹也可以——好吧,弹曲子是挺简单的——
  那还是把坏掉的木吉他,估计也是小孩从哪个垃圾箱里翻出来的,他不得不用符文能力把音调好、把弦接上。
  结果在鸟嘴面具和药箱旁弹了段《小星星变奏曲》,他就得到了那把吉他。
  小孩嗡嗡地说送给他,因为很好听,唯一的附加要求是每个星期都要来她家给她弹曲子。
  ……孩子的诺言他当然不会当真,也不可能再接近那个人类。
  薛谨只打算等那小孩长大嫁人时偷偷混进婚礼,把吉他当作贺礼混进马车里还回去——结果却不得不保管到现在。
  沈凌抿着嘴问:“那后来呢?你为什么不还给那个人类?”
  薛谨推开了卧室的门,卧室里也挂着一只点着水晶的煤油灯。
  他回头看了看她,语气很平静。
  “因为木吉他和马蹄莲一起放在墓碑前,是会被雨水淋坏的。我答应她要保管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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