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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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心底的想法,袁雅不知怎么地轻声说出了口。璎珞微愕,转首看向她,又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袁雅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这一点,璎珞是知道的。
  自从一年多前她们母女和好,璎珞便在闲时教女儿认字。作为大户人家的大丫鬟,璎珞虽不会吟诗作对,但曾经在自家夫人的熏陶之下倒是认识一些字。袁雅早就想要读书,可惜那大盗认为学文无益,不能为自己的“事业”提供任何帮助,自然不肯教她,如今好不容易她终于学会认字,偶尔就能自己前往书铺看一看喜欢的书籍。而某日她突发奇想,欲在古书里翻找自己名字的出处,在询问了书铺老板之后,对方还真给她翻出一句:
  ——“雅,楚乌也。一名鸒,一名卑居。秦谓之雅。”
  原来在古时,雅就是鸦。
  后来璎珞知晓此事,看出她的难过,犹豫许久以后劝道:“名字是可以改的,若实在你不喜欢这个‘雅’字,你不如告诉他,你想要再改一个名字,这几年他对你一直不错,应该会答应你的。”
  袁雅却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不喜欢,这名字其实很适合我。乌鸦是给人带来灾祸的……我本来也一样……”
  这些年来,她每每跟随父亲来到一个陌生人的家,那家人不是破财便是丧命。
  对于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们而言,她如何不是灾星降世?
  “最近我一直在想,你阿父当初只给你取了名,可是本朝大多数人家的孩子出生,除了大名以外,通常都还会取一个小字的。”今日再次提起这个话题,璎珞沉吟道,“我曾听人说,上古传说有神鸟重明,状如鸡,鸣似凤,能搏猛兽虎狼——这描述我很喜欢。你以后的小字就唤作重明,你愿意吗?”
  袁雅睁大眼睛,半晌没有说话,眼神里透出一点不可置信。
  璎珞道:“如果你不喜欢……”
  “我喜欢。”袁雅真真切切地笑了起来,“阿母,我很喜欢。”
  然而有那大盗的存在,平日里大多数时候,璎珞仍是不敢用这两个字称呼她。毕竟在这个家里,无论什么大事小事,都须得经过他的首肯。
  取了字不让人知道,还有何意义?于是在那大盗又准备搬家、她将要离开丹香镇的前一天,她思来想去,决定最后一次前往冷红与荀青的家中拜访,却不再为学戏法,而是想要告诉她们:自己如今有一个小字,唤作“重明”——或许她与她们今后不会再相见,但她希望她们若是偶尔想起自己,记住的是重明,而非袁雅。
  “你要搬去哪儿?”冷红道,“其实我们也不在丹香镇常住,说不定以后有机会我们还能去看你。”
  袁雅支支吾吾,面露古怪。
  冷红与荀青越发感觉她身上蹊跷之处太多,在接下来的聊天之中几次三番用言语试探。袁雅将自己——那个她所厌恶的真实的自己——隐藏得很深,自始至终没有说出自己的父亲便是那恶名昭著的大盗袁成豪,更没有透露一丁点自己的身世经历,但冷荀二人察言观色的能力颇强,到底还是从她的言色中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察觉出她在家的日子应该过得很不快乐,甚至可以说痛苦。
  而这痛苦,十有八九是她父亲带给她的。
  冷红道:“你既不喜欢你家,为什么不走呢?”
  “走?”袁雅的脸上一片迷茫,显然从未想过这个问题,“走哪里去?”
  “我们已认识好几天,算是朋友了吧?你和我们说老实话,你父亲平时待你是不是很不好呢?那你就离开你的父亲,走去哪里都行,你喜欢在什么地方生活就在什么地方什么生活。你的武功很俊,就算孤身一人在外,应该也能保护自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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