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光之意 第1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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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肯定不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再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案,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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