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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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杀,要承担未来可能被报复的危险,杀了,一了百了,安枕无忧,孰利孰弊一目了然。
  殷渺渺点了点头,温言道:“这是柳洲的风气,不代表对或是错。”
  “我认为这是不对的。”飞英认真道。
  “为什么?”
  他道:“就因为一个人未来有可能做坏事就把他杀掉,那不就等于是说,人要为没有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吗?这也太不公平了,以后的事没有人能够知道,就现在来说,那个人是无辜的。”
  殷渺渺轻轻叹了口气。想来这就是飞英来找她而不是别人的原因了,慕天光和乔平都是修士的思维,“以绝后患”四个字足矣,可是,他深受凡间影响,无法接受这样的杀人理由。
  “姐姐,我真的觉得,修士杀人太随便了,‘我觉得她会报复’,所以就杀人,‘我觉得他在作恶’,所以就杀人,甚至萧丽华那样‘我不喜欢’就要杀人……”飞英皱紧眉头,喃喃道,“皇帝杀人都要个理由,但修士用不到,想杀就杀了,这样真的对吗?我总觉得不该以个人的喜恶作为杀不杀人的理由。”
  此话一出,殷渺渺心底的叹息就变作了愕然。她以为飞英只是本性良善,看不惯修士动辄取人性命的做法,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已经思考得这般深入。
  他在想“法治”。
  “你觉得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杀呢?”她耐心地问。
  飞英想了想:“他做过很多坏事,可以杀。他要伤害我或是别人,可以杀。但我讨厌他,不喜欢他,希望他不存在,或者他只是说谎骗人,出尔反尔,那就不必杀他。”
  殷渺渺颔首,又提出了两个疑问。
  “那么,同一件罪行,所有的人都应该付出同样的代价吗?譬如,一个无辜的炼气修士被杀,杀他的人是炼气,他该死吗?如果杀他的人是元婴,那么这位元婴真君也该死吗?”
  “除了加害者不同,受害者不同呢?一个人欺骗了自己的师兄弟,和欺骗了自己的师父,都是不该死吗?”
  飞英张口结舌,一时答不上来。炼气杀了炼气,那么要凶手伏诛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元婴杀了炼气也需要付出代价的。而欺骗师尊是大逆不道的罪行,是以下犯上,亦不能和同辈间的谎言相提并论。
  “呃,这个……”他满脸纠结。
  殷渺渺莞尔。飞英长于凡间,可是封建君主制的世界,固然有法,然尊卑有别,王子犯法,哪能真的和庶民同罪?她也不为难他,伸手蘸了蘸杯中的茶水,在桌上写了一个“法”字。
  “凡间有种说法,叫‘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意思是说,奖赏和惩罚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该以人的身份尊卑而有区别。而用来判断是非对错的东西,既不是某个人的意愿,也不是上位者的想法,而是法律。”
  到底是在凡间生活过,飞英很快就理解了,不过吐槽道:“我不觉得法律有这么公平。同样是杀人,庶民杀了要偿命,权贵不过是赔点钱,而且这命还得是良民,奴仆死如牛羊,压根不算是人。”
  “这就意味着人还在法之上。”殷渺渺沉吟少时,又笑,“这个法是人间之法,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我认为,有两个‘法’是始终高于人的。”
  飞英不曾听过这样的说法:“哪两个?”
  “一是天地之法。春去秋来,日夜交替,天地间运行的规则始终如此,不会因为人喜欢不喜欢而改变,而人要是违反了天地的规则,就一定会受到惩罚,此所谓……天道。”
  凡人所谓的善恶有报是美好的愿景,至少对于修士而言,杀个一两个人远远算不上是“恶”,因为个体的价值对于天地来说是很渺小的。但是,修士如果做下什么影响极大的恶事,那就会受到惩处了。
  因此,昔年归尘子不敢杀卓煜,便是因为卓煜的安危身系凡间运势,一人崩而万人死,其反噬的力量,绝非一个炼气修士能够承受。然而,这不意味着普通人的性命就没有意义,神女祠救活的人皆是平凡的百姓,一个人的命虽如蝼蚁,可千万人相加,便成了善报的功德金光。
  所以说,众所周知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蕴含着天地至理。
  “那另一种呢?”飞英问。
  殷渺渺笑了:“是心中之法。你做了善事,心中便会高兴,做了恶事,良心就会过意不去,很多事或许能昧天瞒地,却过不了自己的心,所以,我们就有了心魔。”
  飞英尚未结丹,不曾直面心魔,一下就怔住了。
  “你迷惑的不是曲听灵该怎么处置,而是在这个世界里要怎么做人。”殷渺渺微微笑了起来,“修真界和凡间不同,造不出一套人人都能接受的人间之法,而天道高高在上,有许多难以顾及的地方,所以,你心里的‘法’,就是判断一件事要不要做的标准了。”
  “我明白了。”飞英喃喃说着,脑海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逝,他紧追灵光而去,竟然就这样入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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