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法医 第12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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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房主的前一句话,还让我颇为期待,可是后面那句话,差点给我气吐了血。
  作为房主,他有义务,也有责任登记录入人的信息,他却告诉我没有记对方的身份信息。
  也就是说,他的这间出租屋,根本就是个不合法的经营窝点。
  我又继续问了几句,房主都是一问三不知。
  房主所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只知道来租房的是一个男人,时间是在三个月前,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的。
  甚至连那男人是什么口音,都给忘了。
  我这边询问无果的情况下,屋中的搜索,倒是有了一定的发现。
  进入屋中搜查的几名警员,在柜子下面找到了一个钱包。
  钱包里边除了一张身份证,再也没有别的东西。
  同时,他们又在屋中,找到了一些生活用品。
  “这个应该就是绑死者的东西。”
  我在警员们找到的东西当中,拿出一只白色的断裂扎带。
  扎带上面残留有殷红的血迹,应该是捆绑死者所用。
  死者不知用什么办法将扎带磨断,但因为脱水症关系,始终无法打开,近在咫尺的那扇门。
  此刻,我终于能明白,死者脸上为何会带着绝望,那是对生的渴望,以及对死亡的恐惧。
  那扇门近在咫尺,但死者却无法打开……
  房门距离死者死亡的床底,只有两米的距离,但就是这两米的距离,隔绝了死者最后的求生希望。
  通过对现场以及死者尸体的检查,并且在和现场几名警员做了沟通后,我将这件案子的性质定性为非法拘禁。
  死者应该是被凶手用卑鄙的手段带到这间屋中,随后凶手使用扎带,把死者双手捆上。
  凶手发泄完罪行之后,将死者丢下床底,显然是打算长期拘禁。
  回到警局,我马不停蹄的对尸体进行二次检查。
  解剖尸体之前,我重新观察了尸体身上的情况。
  死者的胸部以及腹部,都有明显的淤伤,通过仪器以及经验分析,这些伤是生前伤。
  说明死者在死亡前,曾经被凶手殴打过。
  完成了体表检查,我忽然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
  不论是从哪一方面看,死者身上都没有致命伤,应该是死于脱水证无疑。
  脱水增发作后,人体会在48小时内,产生大量的并发症,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心肺功能衰竭。
  “林哥,你检查完了吗?”
  听到外边传来樊敏的声音,我洗完手出去,说道:“检查完了,死者死于脱水证,卷宗我会在晚上写完,你有什么事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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