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9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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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人认为,三被告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被告单位与被告人从事的是产权转让业务,并非经营证券业务;
  第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依法可以转让,被告单位、被告人的行为合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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