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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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景天和李盛话音一落,王洛雪一笑,柔声道:“段公子谬赞,段公子能喜欢这鸡汤,也不枉我用心做这顿饭了。”
  王洛雪这话的意思,是这顿饭是她做的了。
  且王洛雪只应了段景天的话,丝毫不理会也夸赞了鸡汤的李盛。
  王洛雪丝毫不担心苏晚会戳穿她,她知道苏晚有多喜欢王洛生,而且自己和苏晚一直都是这样做的,王洛雪早习惯了。
  李盛的眉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
  作为东家,王洛雪这样厚此薄彼,实在是失礼。
  苏晚知道李盛虽现在家贫,可是后来考中了探花郎,做了大京官,比王洛生的官大多了。李盛还是沈临的好友。
  能从小地方去了京城做官的人,自是有异于常人的观察之力。
  王洛雪的无礼,李盛自能察觉。
  “李公子,你尝尝看这道兔肉做的怎么样?”苏晚开口,解除李盛被忽视的尴尬。
  李盛抬头看了对面的两位姑娘一眼。
  王洛雪无礼,苏晚却周到。
  这两个姑娘的衣着差别也大,一个穿的花枝招展,一个穿的简单朴素。
  简单朴素这个倒是比花枝招展这个好看多了。
  还有,王洛雪的手白嫩细腻,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而苏晚的手长满茧子,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样子,
  这饭食,真是的是穿着华服的王洛雪做的吗?
  李盛笑了笑,夹了一筷子兔肉。
  段景天一口气把鸡汤喝完,又夹了一块麻辣兔肉放在嘴里。
  兔肉鲜香麻辣,外焦里嫩,吃一口便能让人忘记这世上所有的烦恼。
  段景天就了一口茶水,缓了缓辣劲儿,道:“洛生,我要天天和你来你家吃饭,你妹妹做的饭太好吃了。”
  王洛雪心里咯噔一下,自己并不会做饭,段景天要是天天过来吃饭,她可不就有露馅儿了吗。
  不过王洛雪转而便释然了,让苏晚先做好,就说是自己做的那又何妨。
  反正段景天也不可能进去厨房。
  想到这层,王洛雪忙道:“若是段公子喜欢吃我做的菜,尽管天天过来吃就好了。”
  李盛擦了擦因为辣头上冒出来的虚汗,道:“王姑娘,这兔肉的如此麻辣可口,不知能否告诉在下是如何做的。”
  段景天也跟着:“对啊王姑娘,这兔肉比我家京城来的厨子做的都好吃,不知可有什么诀窍。”
  “这兔肉……”王洛雪心里恨死李盛了,若是不回答,段景天会认为自己小气,若是回答,可自己确实不知道这兔肉是怎么做的啊。
  “把兔肉和辣椒在一起炒了就好……”王洛雪想糊弄过去。
  第4章 4 揭穿
  “这道麻辣兔肉,要选半岁大的公兔,半岁大的公兔口感最嫩。”苏晚缓缓开了口。“兔肉下锅之时,要用最大的火炒至三分之一炷香的时间,多一刻少一刻兔肉的口感都不是最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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