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上司是我前男友 第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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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刘闻远,买方钟福,所卖是京南白纸坊干面胡同的一间南货铺子,成交时间是五年前的四月初五。所有的内容都和卷宗里收录的那份文契一模一样。
  然而价格是——
  一百两纹银。
  柳青紧紧地捏着这张文契,两只手已经抑制不住地抖起来。
  这就是五年前她看过的那张转让文契,按规矩,洪敬应当将它和当月的账本放在一起,在那个月的月底交给她核账、归档。
  只是当时还没到月底,刘家就出事了。
  这张文契居然一直在洪敬手里。
  那卷宗里的那份两千两的文契是哪来的?
  按都察院的一贯做法,应当是查过刘家账簿的,所以那份文契应当是从刘家归档的东西里找到的。
  也就是说,当年洪敬偷梁换柱,将这份一百两的文契换成了那份两千两的文契归档。
  柳青忽然觉得眼前一阵眩晕,身子一歪,靠在了藤椅的腿上。
  就因为这么一份假造的文契,父亲含冤而死,母亲和妹妹病死在流放的途中,而她沦为逃犯,冒名顶替伪装成别人,过着不能见光的日子。
  “大人您没事吧?”洪芳见她神色不对,推了推她的胳膊。
  “......我没事。”柳青摇了摇头,神色凄然。
  “没事就好,大人您看,我爹爹居然存了这么多银子。他日子过得那么穷,怎么就不用这些银子呢?”
  洪芳将银票摆出来,似乎对她没什么戒心。
  柳青看向她手里的银票,一百两一张的大概有十几张,还有一些零散的十两二十两的银票卷在一起。
  她大致能揣测出洪敬的心思。他当年收了两千两,拿出一百两入账后,其余的自己留下,带着这笔银子逃到了南京。结果他们来了没两年,洪芳就走失了,他兴许是良心有愧,觉得这是老天报应,其余的钱便不敢再用了,只花些原有的积蓄。
  不然谁会有银子不用,宁可穷着呢。
  洪芳从里面捡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十分诚恳地递到柳青手上。
  “大人,您相救之恩,小女感激不尽。这些钱一来是还您赎我的银子,二来是小女对您的一番谢意。请大人一定收下。”
  柳青捏着她递过来的银票,痴痴地望了许久,不觉间竟笑出来。
  笑着笑着,眼泪就涌了出来,怎么都止不住。
  洪芳在一旁瞧得有些害怕,一个劲地问她怎么了。
  她一口气憋在心里,哭不出声,又说不出话,干脆把头埋进膝盖里,连连跟她摆手。
  午后天阴,整个金陵城好似凝了个沉甸甸的大气团,压得人难受。
  柳青一个人坐在马车上,心里憋闷极了。
  她临走的时候告诉洪芳带着银子搬得远一些,又嘱咐她日后行事小心,别露富。虽然这些银子本不该给洪家人,但她暂时还说不得这银子的来由,而且洪芳一个孤零零的女孩也需要银子活下去。
  若是洪敬当初没做那些事,她是很愿意把洪芳带回京师,略加照应的。但她既然知道了当年的事,就实在没法把洪芳当成熟人的子女看待了。
  若洪敬还活着,她其实很想问问他,他当初知不知道有人要害刘家,还是只是一时贪财,受人蛊惑?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洪敬当时一定是感到了恐惧,才会匆匆忙忙地跑到江南,隐姓埋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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