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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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谢家,陆洪英就憋着一口气,一直往前走。
  此时,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脚下也像是踩了棉花似的。
  常薇薇那小丫头的心思,其实他很早就知道了。
  有个傻乎乎的小毛丫头发自内心地喜欢着他,珍惜着他,总想着能跟他在一起组成家庭。
  陆洪英又不是铁石心肠,早就被感动了。
  只是,之前他配不上这份喜欢。后来,他开了出租车赚钱了,慢慢地就觉得他和常薇薇之间还是有可能的。
  他其实也不用学外语,就能赚钱。只是他随口提了一句,常薇薇那小丫头就一直忙前忙后的围着他蹦跶。
  陆洪英不愿意辜负她,就每天早起晚睡的,把空闲时间都拿出来背英语,比他上学时候还努力,这才学会了一口流利的外语。
  这么多年相处了下来,就算他是块铁疙瘩,也被常薇薇那小丫头融化了。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她?不在意她?可他就是个鲁莽的野汉,常薇薇就是个缝的很别致的布娃娃。
  陆洪英总是很担心,生怕他一不小心,就会把她弄脏了弄破了。
  其实,今天,他是过来找谢三商量买房的事的。陆洪英想着买了大房子,就跟常薇薇表白把话说清楚,然后再跟母亲坦白了他的心思。他就愿意等着常薇薇长大。多久,他都愿意等。以后,就让母亲别再为他的事情操心了。
  可谁成想,这事情都赶巧了,马上就要戳破的事情,眼看着就差了这么一步。
  如果不是在这个时候,他跑来找谢三,就不知道常薇薇那死丫头,到底曾经为他放弃过什么?
  前途是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得么?当年,他一时冲动,拍了别人一板砖,再出来前途就完全毁了。
  那时候,他工作也找不着,没有姑娘愿意沾他,街坊邻居也会拿斜眼看他。他就像个次等公民,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
  如果不是,谢三这个兄弟帮衬着,宽慰他,给他出主意,让他拉车。陆洪英一个七尺的汉子,真恨不得找一根绳子吊死就完了。
  这些年,他无数次后悔当初怎么就那么冲动呢?他如果没有拍那板砖,人生也会不一样吧?
  正是因为他经历过了这些,他实在不想让常薇薇像他这样后悔。
  喜欢他又有什么好?跟他在一起,她可能永远都没办法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
  就像老太太说得那样,常薇薇那么的聪明,实在不应该埋没在,他这个又老又糟糕的男人身边。
  陆洪英想到这里,眼睛都红了。再一抬头,刚好看见了曾经改变他全部人生的那个女人。
  一时间,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心中怨愤交加。
  如果不是年轻时爱过这个女人,他大概也不用这般矛盾吧?
  如果不是年少无知时,被这个女人挑拨得跟人打架。现在的他是否也能清清白白地生活,坦然地和自己真心所爱的姑娘相遇相守?
  然后,遇到同样的事情,他也能鼓起勇气地常薇薇说:
  “丫头,你别走,同我在一起。我会努力挣钱,带你去法国念书,咱们用不着那个外国老太太。我就能陪你走遍全世界。”
  可惜,到了现在,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像个无知无觉的傻瓜一样,跟常薇薇提出分手。
  特别是那小傻丫头是个死心眼的孩子。就算他拒绝了她,她也一定不会在意。
  过几天,她又会鼓起勇气,像个傻小狗似的,不断地往他身边凑。然后,用那双湿露露的大眼睛看着他,一心只想让他喜欢。
  他陆洪英何德何能,居然遇见了这样可爱的小姑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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