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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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祈凰是个很好的公司,可我也不是个不懂得感恩的人,假如悦霭真的能为我考虑,哪怕只是一点点,我也绝不会改签公司!”
  “还有,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明明说好的,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就可以自行决定去留,假如要提前结束合同,如果剩余时间不足半年,违约金也只需要按照年限比例支付,但是悦霭却狮子大开口,居然向我索要500万!”
  木帆和悦霭会闹成这个样子,最大的分歧就是违约金,双方各执一词,木帆坚决认为500万的数目已经可以被划归到敲诈或是勒索范围内,而悦霭却声称这是规矩。
  最后,木帆当场表明了立场,而祈凰那边的发言人也声称,木帆签入祈凰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至于违约金的事情,“法庭上见。”
  整个圈子再一次掀起惊涛骇浪,不少人纷纷惊呼,“祈凰打官司打疯了!”
  可疯不疯暂且不说,祈凰年前组织起的“强辩团”,可着实是在圈内引发了一场腥风血雨。
  悦霭接到法院传票的消息一传出,曾经领教过厉害的原野和东明负责人纷纷幸灾乐祸,终于又多了个倒霉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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