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失态这种事情是不大会出现的,所以大家就拼命地吃饭,吃肉,给肚子添的饱饱儿的,毕竟能吃上这么一顿,一年只怕也没有几次的。叶念国这次请客,应该是大半个月的工资都拿出来了。
他这人做事儿敞亮,平时也三不五时地接济吃不上饭,饿着肚子的学生,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也没人会觉得他小气不敢狠吃就对了,一顿饭下来,即便是叶念国都松了两次的裤腰带,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别的不提,单单是这个红烧肘子实在是太好吃了,叶念国觉得不比自己后世吃过的私房菜馆的味儿差,所以他临走前又让后厨给自己打包了一份儿,带家里去,给叶妈,弟妹几个孩子尝尝。
这下子,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家三三五五地就算是散了,反正都是一个学校的同事,以后也常见的呢,也没必要客气就对了。
叶念国也是这样想的,给所有人都送走了之后,老老实实地在饭店等着自己的肘子呢。
接下来就是放假了,他还得去供销社看看有什么能买点儿的,带给家里去,省的又跑路。
叶念国不打算在暑假再来县城了,打包好了肘子之后,叶念国回到了宿舍,叶妈已经带着几个小的到了,这是他答应好了的,几个人都想要逛县城,哪怕是志忠和志红也不例外,叶妈强不过儿子,只能听了他们的。
当然,她自己也想来看看。
总归感觉县城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即便是楼房最高只有三层,马路上的沥青已经给弄的坑坑洼洼的了,到处瞧着都是一层油腻腻的破败感,可那也比他们村里强多了呀。
所以大家是满脸的兴奋就对了,总之一切都是好的。
他们是自己骑自行车来的,两辆自行车,六个人,刚好!
供销社,电影院,反正能看看的地方都看了一遍,最后给大的三个每个人买了一双胶鞋,可是给没坏了,毕竟下了雨,下了雪的话土路实在是不好走,布鞋沾了一脚的泥之后没办法弄。
叶妈虽然嘴上嫌弃着,可儿子提出给她也买一双的时候,同样也是忍不住地要了一双,下地的时候穿这个可比布鞋方便多了。
当然了,叶妈的脚跟志红的差不多大,以后俩人可以换着穿。
俩小孩儿对于鞋子倒是无所谓,只要有好吃的就行,叶念国也不含糊,供销社有不需要票的糕点,哪怕是已经碎成了渣渣的也都要了,都是给孩子们解馋使的。
叶妈觉得儿子太大手大脚了些,可他坚持了,叶妈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让儿子丢脸的。可不只是叶妈会这么做,叶家所有人都会这么做,都会主动地维护叶念国的形象,这让叶念国有些哭笑不得,也是感动的不行。
总归只要他做出的决定,似乎大家都不会反驳就对了。
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一趟县城之行也就圆满了,叶念国其实有点儿想带着他们在外头吃饭的,可惜的是叶妈不同意,既然已经打包了一个肘子了,回去买点儿馒头热热就能吃了,还浪费那个钱做什么。
既然她这么坚持了,叶念国也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回去了。
回到了宿舍,煤油炉子上热了热肘子,然后就着叶念国从食堂弄来的黑面馒头,大家也是心满意足的很。
一个肘子基本上吃的精光,看着大家大致上都填饱了肚子了,叶妈开始招呼儿子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了。
叶妈带着两个小的去坐牛车到公社,叶念国兄妹四个骑自行车跟在后头。
叶念国带着自家小妹,老二,老三俩换着来,反正俩没多大的小屁孩对于自己的自行车后头坐个姑娘很不习惯就对了,哪怕对方是自家妹子好像也不对劲儿。
叶念国:……
青春期的少年人都是奇葩,懒得理他们就对了,村里像他们这么大的都已经开始说亲了,过二年都能结婚了,叶家如果不是因为叶念国还没有成家,他俩还在念书的原因,这会儿叶妈不知道怎么着急呢。
其实叶妈操的心一点儿也没少就对了,老大已经够大了的,翻过年出了孝就真的不能再拖了,叶妈大致地有了几个人选,既然叶念国自己没办法在县城找个对象的话,就只能在村里找个知根知底的了。
叶妈对于儿媳的要求不高,能干,不拖累儿子就成。
这个要求还真不好说,不要也不低,因为不晓得能干的标准是什么,不拖累的标准又是什么,总归叶妈自己应该心里有一杆秤的。
叶念国对着这个没意见,过日子么,也就那么回事儿,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都知道,到了后来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只要对方一心一意好生过日子,他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就对了。 ↑返回顶部↑
他这人做事儿敞亮,平时也三不五时地接济吃不上饭,饿着肚子的学生,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也没人会觉得他小气不敢狠吃就对了,一顿饭下来,即便是叶念国都松了两次的裤腰带,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别的不提,单单是这个红烧肘子实在是太好吃了,叶念国觉得不比自己后世吃过的私房菜馆的味儿差,所以他临走前又让后厨给自己打包了一份儿,带家里去,给叶妈,弟妹几个孩子尝尝。
这下子,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家三三五五地就算是散了,反正都是一个学校的同事,以后也常见的呢,也没必要客气就对了。
叶念国也是这样想的,给所有人都送走了之后,老老实实地在饭店等着自己的肘子呢。
接下来就是放假了,他还得去供销社看看有什么能买点儿的,带给家里去,省的又跑路。
叶念国不打算在暑假再来县城了,打包好了肘子之后,叶念国回到了宿舍,叶妈已经带着几个小的到了,这是他答应好了的,几个人都想要逛县城,哪怕是志忠和志红也不例外,叶妈强不过儿子,只能听了他们的。
当然,她自己也想来看看。
总归感觉县城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即便是楼房最高只有三层,马路上的沥青已经给弄的坑坑洼洼的了,到处瞧着都是一层油腻腻的破败感,可那也比他们村里强多了呀。
所以大家是满脸的兴奋就对了,总之一切都是好的。
他们是自己骑自行车来的,两辆自行车,六个人,刚好!
供销社,电影院,反正能看看的地方都看了一遍,最后给大的三个每个人买了一双胶鞋,可是给没坏了,毕竟下了雨,下了雪的话土路实在是不好走,布鞋沾了一脚的泥之后没办法弄。
叶妈虽然嘴上嫌弃着,可儿子提出给她也买一双的时候,同样也是忍不住地要了一双,下地的时候穿这个可比布鞋方便多了。
当然了,叶妈的脚跟志红的差不多大,以后俩人可以换着穿。
俩小孩儿对于鞋子倒是无所谓,只要有好吃的就行,叶念国也不含糊,供销社有不需要票的糕点,哪怕是已经碎成了渣渣的也都要了,都是给孩子们解馋使的。
叶妈觉得儿子太大手大脚了些,可他坚持了,叶妈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让儿子丢脸的。可不只是叶妈会这么做,叶家所有人都会这么做,都会主动地维护叶念国的形象,这让叶念国有些哭笑不得,也是感动的不行。
总归只要他做出的决定,似乎大家都不会反驳就对了。
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一趟县城之行也就圆满了,叶念国其实有点儿想带着他们在外头吃饭的,可惜的是叶妈不同意,既然已经打包了一个肘子了,回去买点儿馒头热热就能吃了,还浪费那个钱做什么。
既然她这么坚持了,叶念国也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回去了。
回到了宿舍,煤油炉子上热了热肘子,然后就着叶念国从食堂弄来的黑面馒头,大家也是心满意足的很。
一个肘子基本上吃的精光,看着大家大致上都填饱了肚子了,叶妈开始招呼儿子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了。
叶妈带着两个小的去坐牛车到公社,叶念国兄妹四个骑自行车跟在后头。
叶念国带着自家小妹,老二,老三俩换着来,反正俩没多大的小屁孩对于自己的自行车后头坐个姑娘很不习惯就对了,哪怕对方是自家妹子好像也不对劲儿。
叶念国:……
青春期的少年人都是奇葩,懒得理他们就对了,村里像他们这么大的都已经开始说亲了,过二年都能结婚了,叶家如果不是因为叶念国还没有成家,他俩还在念书的原因,这会儿叶妈不知道怎么着急呢。
其实叶妈操的心一点儿也没少就对了,老大已经够大了的,翻过年出了孝就真的不能再拖了,叶妈大致地有了几个人选,既然叶念国自己没办法在县城找个对象的话,就只能在村里找个知根知底的了。
叶妈对于儿媳的要求不高,能干,不拖累儿子就成。
这个要求还真不好说,不要也不低,因为不晓得能干的标准是什么,不拖累的标准又是什么,总归叶妈自己应该心里有一杆秤的。
叶念国对着这个没意见,过日子么,也就那么回事儿,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都知道,到了后来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只要对方一心一意好生过日子,他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就对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