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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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九并不担心:“若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要怕,那清会还怎么在上海滩待下去?”
  至于这家百乐门歌舞厅,资历少,根基不稳。
  百乐门想在法租界开张,想必要费一番心思了。
  ……
  另一头,北平。
  陆淮和叶楚正坐车前往火车站,一路上,气氛有些沉默。
  透过余光,陆淮看了她一眼。
  尽管那日陆淮为了记起前世,已经做了很多努力。
  解了叶楚的睡衣扣子,差点偷袭成功,她甚至连他的皮带都抽掉了……
  但陆淮仍是没有梦到前世和她亲密的场景。
  准确的来说,陆淮并没有做梦,这不符合先前回忆起前世的规律。
  他们很快就要坐火车回上海了。而这两天,陆淮没能和叶楚说上话,除了买火车票一事。
  虽说叶楚喜欢陆淮,但她毕竟也是有脾气的。
  要是对某人解睡衣和袭胸这种事视之不理的话,估计日后无法收住他的性子。
  北平昨日落了大雪,今日气温极低,天空却澄澈万分。
  两个人各怀心思,上了火车。
  ……
  这列火车从北平前往上海,两人将独自相处极长的时间。
  他们照旧选择了两个隔壁的卧铺车厢。
  叶楚觉得晾了他两天,陆淮应该能收收他的性子了。
  陆淮对他们前世的某些事情,回忆不起来,只能选择旁敲侧击地问叶楚。
  于是,他们在餐车上有了这两日的第一场对话。
  既然叶楚已经决定理睬陆淮,她自是会主动示好。
  车厢里人声喧闹,有人在聊着近日时事,有人在期盼归家。
  但餐车中段一张靠窗的桌子始终安静万分。
  直至一道清脆的声响落下。
  叶楚将一份午餐搁在陆淮面前,寂静的阳光从窗外照入,映亮了桌面,空气中浮着细小的微尘。
  陆淮瞥了一眼,阳光笼着她白皙的手腕,皮肤通透,隐约能看见血管。在他看来,她的手腕也生得极为精致。
  叶楚的话不多:“这是你的。”
  陆淮到了餐车,却不点餐,正是为了确认她的态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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