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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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兰听说,从前的人只要放一枪就能征服大片土地。
  三千名不列颠士兵就灭掉了辉煌显赫的墨西哥帝国。
  然而他明显错过了那个黄金年代,黄金太少,强盗太多,那么强盗之间只能也一决雌雄了。
  从前的士兵可以像杀鸡宰羊一样虐杀土著,他现在却蹲在战壕里,面对着同样武装精良的法国人,或者伊比利亚人。
  没有办法,没有人能吐出自己嘴边的肥肉,除非你扼着他的脖子。
  莫兰将发烫的枪管背在了身后,今天他的运气还不错,没有受伤,还打退了敌人,然而他的同伴没有那么好运了。
  他蹲下来,检查着战场,将一具尸体翻了过来。
  这个人他认识,是个十几岁的青年,今天刚被送来。
  很正常,百分之七十的新兵都会在第一场战役被吓破胆,然后死去。
  如果第一场战役没有死的话,之后就很难死了。
  这算是某种入行的门槛,莫兰想。
  他拎起了他的领子,翻找着,这个青年和大多数人一样无聊,放在最安全的地方的居然是家人和女友的照片。
  他有一块手表,但是不太值钱,不过聊胜于无,还有一点零钱。
  莫兰最后脱下了他的靴子,明显是家人为了他的冒险特意准备的,比他现在脚上那双服役了一年多的好多了,他穿上了,踩了踩,他可不打算浪费时间,因为他手脚不麻利的话,更多的好处就被人给捞取了。
  下一具尸体,算是他的朋友的吧,只能说算是,因为这个人很崇拜他,经常送给他难得的烟酒,希望他多传授他一点经验,然而莫兰并不觉得这些烟酒和照顾值得换他九死一生得到的技巧。
  所以这家伙躺在这里了,莫兰想,他应该有点钱。
  然后是下一具,好像是隔壁连的连长,莫兰看了看代表着军衔的标志。
  “他们都是你的朋友吗?”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莫兰抬起了头,看到了一个女人。
  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女人。
  她穿着精致而易损坏的丝绸衣服,梳着精美的发型,在暗淡的天光之下依旧显得烨烨生辉。
  但是他却觉得这个女人很熟悉。
  对,很熟悉。
  好像在神殿里,或者驶往远洋的船头上看到过这副打扮。
  “你们称呼我为珍妮,”女人自我介绍道,“为征服之王。”
  “看来你是庇护我们的远征了。”莫兰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他可能是出现幻觉了,但是和幻觉聊天也不错,可以打发打发无聊枯燥的工作。
  “可以这么说,”女人说道,“你看上去对我没有意见。”
  “我对你为什么要有意见。”莫兰咬着烟嘴,竭力榨干里面最后一丝尼古丁。
  “因为所谓的征服,你的朋友们都死了啊。”女人说道,“你们同吃同住,甚至来自同一个地方,你不感到难过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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