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义气千秋(2)(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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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淑兰不说话了。
  赖相衡继续道:“我们查到,那套房子不过在张雅兰名下挂了两个多月,就被卖掉了,而卖房的钱不过在她账户里停留了两天,就被陆续取了出来。
  好在大额取款银行会留有记录,这记录也包括银行柜台处的摄像头拍下来的取款人照片。
  去银行查这些陈年记录的确费了不少时间,好在我们还是查到了:照片显示,你就是取款人。
  张雅兰那张存了卖房款的银行卡,被你陆陆续续取空了,而每次你取钱后不久,就会发生一起疯子杀人的命案。
  钱的事,你怎么说?”
  “她愿意给我钱,有什么问题吗?”
  一到核心问题,龙淑兰就开始耍赖。
  赖相衡却也不急,反正已经查清的既成事实,并不需要龙淑兰的口供。
  于是赖相衡只是态度冷淡地答道:“没问题,只是,那么大一笔钱,全给了你,总有个理由吧。她怎么不给我?”
  这就有了点抬杠的意思。
  龙淑兰便又狡辩道:“补偿我们不行吗?当年她们从亚圣书院往外逃的时候,丢下我们梅梅自己跑路的——只不过没跑掉——就算这样,她也对不起我们梅梅。”
  她说得信誓旦旦,已经分不清真实情况和自己的假想了。
  钱允亮觉得这个话题已经聊不出什么了,便开口换了个话题道:“在张雅兰被捕前,你手下的疯子团伙送到闫思弦家一个孩子,确切地说,是送到了张雅兰手上,这事你知道吧?”
  其实给张雅兰送去孩子的人,警方仍未抓到,只是有“是疯子团伙干的”这种怀疑。既然给龙淑兰铺垫了警方的调查不断取得进展的印象,不妨诈一诈她。
  说出这问题后,赖相衡偷偷瞄了一眼赵局,即便赵局对他的诈供行为权做视而不见,他还是无法彻底放下心来。
  龙淑兰犹豫了。
  她的心彻底乱了。一来,她还在担心着女儿;二来,这种担心令她不断地提醒自己不可掉以轻心,警方一定有诈;三来,即便不断暗示自己小心,可关于张雅兰,她内心深处还是想谈一谈的。
  想谈一谈,因为坑害张雅兰的事做得太成功了,那是她的骄傲。
  任何人都乐意与人分享骄傲,罪犯也不例外。
  于是,龙淑兰换了一种方式,她问道:“有这种事?什么孩子?”
  赖相衡却并不跟她绕弯子,而是坦然道:“我的一位刑警同事的孩子,刚刚出生,还不足月,有天突然被人从家中抢走,直接送给了张雅兰。”
  龙淑兰的嘴角微微向上勾了勾,即便这话不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可她听到了,也十分愉快。
  钱允亮补充道:“我们的那位同事,叫李八月,他跟亚圣书院的案子半点关系都没有。”
  “哦——”
  龙淑兰口中吐出的几乎不是答应,而是舒服的呻吟。折磨张雅兰和闫思弦,一定让她觉得奇爽无比吧。
  讲明了基本情况,赖相衡问道:“你为什么要让疯子去抢李八月的孩子?又为什么给张雅兰?”
  “我?”龙淑兰一脸无辜,“怎么会是我呢?是张雅兰!对对对,就是她!我们都是听她的啊,疯子团伙是她的!不然……不然她为什么要用卖房子的钱支援疯子团伙?那可是她的全部身家!
  是她指使疯子团伙那么干的,不信你们问她啊!”
  最后一句话已经带上了挑衅的意思,她明知道张雅兰已经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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