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1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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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岭市在全国以酒吧文化著称,很多大红大紫的歌星发迹前,都曾在崇岭市的酒吧做过驻唱歌手,音乐公司的经纪人也颇爱在此停留。
  对怀揣音乐梦想的人来说,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熔炉,待糟粕被洗练殆尽,能剩下的,自然就是金子。
  燃情岁月。
  虽有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可若只看酒吧的门脸装潢,你并不会特别有想要进去的欲望——它看起来太普通了,而且小,不仅没有劲歌热舞的噱头,就连个抱着吉他的驻唱歌手都没有。
  酒吧里灯光昏暗,使它看起来像个垂暮之人。
  进门,吴端发现,这酒吧虽然陈旧,里面却并没有长年累月积攒下的酒精味,也没有想象中酒鬼们呕吐物留下的难闻气味,反倒有一股淡淡的香烛味。
  吴端很快注意到,屋子东边的墙角上有个扇形托架,托架上供着一尊关公像,关二爷身前的香炉里,三根线香悠悠燃着。
  他和闫思弦在吧台旁的高脚凳落座,酒保走到两人跟前,指指自己手中的酒瓶。
  “只剩龙舌兰了。”酒保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这说明,他的确跟别家总是在脸上挂出廉价微笑的酒保有些不同。
  “两杯,”闫思弦道:“一杯兑1/4柠檬汁。”
  他转向吴端,似乎在征求吴端的意见。
  吴端对洋酒并不太懂行,胡乱道了一声“我要纯的”。
  他心里却在想:看来小闫同志酒量真的一般。
  酒杯摆在两人面前,闫思弦抬手看了看表,吴端问道:“你说的人真会来?”
  “会。”
  “你就这么有把握?”
  “当然,因为……她的确很难拒绝我的请求,她很清楚,让我欠她一个人情,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吴端有些按耐不住,毕竟,他已在酒店等待了一天。
  沉默片刻,吴端又开口了,他问道:“你说我认识那个人?”
  “是。”
  “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她是谁?”
  闫思弦叹了口气,看吴端几乎就要抓耳挠腮,有些不忍,“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只不过……”
  挂在门上的铜铃响起,一个女人进门。
  室外有30度,可那她裹着一条头巾,将自己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像个阿拉伯国家的女人。
  然而通过女人仅露出的一双眼睛,吴端看出,女人满眼写着“热死老娘了,空调呢?冰啤酒呢?老娘就要狗带了!!!”
  吴端有点想笑。
  除了头巾,吴端还注意到了她的手,那是一双纤长的手,手上的美甲十分精致。
  随着这双手三下五除二扯下头巾,吴端的眼睛直了。
  “叶浅语?!……啊啊啊啊!叶浅语!”吴端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大声叫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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