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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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我。”沈不饿下令。
  “是。”郑鹤琴谨慎地抬起头,看沈不饿。
  “是你呀。”沈不饿认出她,“你找我有什么事?”
  “向您自荐!”郑鹤琴鼓起勇气,“我识字,会算术,可以做学堂的老师!”
  “好啊,学堂缺老师。”沈不饿开心地握住她的手,“姐姐记得你,见到你会高兴的。”
  沈不饿的手是温热的,郑鹤琴放松少许,正要问起沈嘉禾,沈不饿突然一脚踹在仆人心口,把他踹得倒在地上,叱骂道:“狗东西!别人给你五两银子,你便为别人做事!我的敌人给你一百两银子,你岂不是出卖我?”
  郑鹤琴哆嗦了一下。
  沈不饿拍了拍她的肩膀,冷声说道:“来人!把这个吃里扒外的贱/屌拖下去!按律令,收受贿赂者杖打三十!即刻执行!”
  人被拖走受刑,郑鹤琴再也没有见过他。
  五两银子回到她手里。
  沈不饿交给她的第一件事,是把学堂办起来,十六岁以下的女孩都要去学堂读书。
  郑鹤琴明白,这是沈不饿给她的考验,她把事情做好,能得到沈不饿的重用,能分享沈不饿的权力。
  她选房屋作学堂,贴告示招聘识字的人做老师,找小孩们宣传,让大家知道去学堂读书有饭吃。然后她借来沈不饿、秦三娘等人编写的《法律》,读上面的一条条规矩。
  不准十六岁以下的女孩读书,程度轻的罚钱!严重的抓去做劳动改造!甚至游街示众,杖打二十,永久剥夺抚养孩子的权利。
  发现别人违反律令,举报可得钱粮!
  学堂上课了,送女儿来读书的人寥寥无几。
  次日,有人找武官举报邻居,说邻居女儿十五岁,没有送去学堂读书,应该罚钱。
  武官找到邻居,问明情况,罚了邻居一百文,赏了举报者五十文,要求邻居尽快把女儿送去学堂读书。
  捏着崭新的五十文纸钱,举报者眼馋武官手里剩下的五十文,当即举报别的邻居也没有依照律令送女儿去读书。
  被罚款一百文的邻居想赚回一百文,把关系不好的亲戚举报了。
  举报真的有钱拿!
  不送女孩读书真的会被罚钱!
  学堂里来了许多学生,郑鹤琴笑着欢迎她们。
  渐渐地,所有女孩都来学堂读书,从留在学堂吃午饭,变成吃住在学堂。她们学的是文字算术,听的是给女子分田、鼓励女子参军的《法律》,以及大当家等厉害女人的故事,休沐日还能看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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