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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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澈御剑飞行,享受着在空间肆意翱翔的感觉。
  王澈并不喜欢魂翼。
  当然也不讨厌。
  只是作为曾经的修仙者,剑修。御剑飞行才是王道之一。
  三十里看似很远,实际上,很短。
  而且,因为是相对运动,王澈遇到那些千足兵蚁的时候,只花了几分钟。
  其实磁力剑的速度,不算快。
  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着实很快。
  途中,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
  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就迅速撤离了。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
  只知道,他是王霸天。
  这就够了。
  千足兵蚁:群居性魂兽,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刚孵化的兵蚁,只有四只脚。但修为每过十年,就会长出一只脚,百年后,每百年长出一只脚,依次递增。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成为千足飞蚁,就会长出翅膀。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修为越高,就能飞得越高。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
  在双系魂宠中,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
  当然,魂宠是魂宠。
  魂兽是魂兽。
  魂兽的进化,和魂宠是不一样的。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更为困难,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也不会随便进化。
  所以,野外的魂兽,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数千年的绿毛虫。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
  数量太多了。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只有几十米。
  能很清晰的看到,下方密密麻麻,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横陈在原野上。
  一窝蜂似的,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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