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会更好 第10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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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个臭老娘儿们!”吴文雄对着听筒喊道,他这一刻的愤怒已经到了顶点。
  但是,朱云熟视无睹的坐在镜子前化妆,她身上只穿着一套内衣。
  吴文雄堵住了门口,说道:“你今天要是敢去见那个黄老板,你就再也不要回来了。”
  朱云没有说话,而是换上了衣服,她今天穿的正好是和吴文雄初次相识的那条红裙子。
  朱云换完裙子后,微微扬起着头,说道:“我早就不想回来了。”
  屋里,女儿被他们吓得直哭,吴文雄心如刀割,喊道:“那你当初干嘛要把孩子生下来!”
  朱云冷冷地说道:“如果不生这个孩子,你不是铁了心要和我离婚吗?”
  吴文雄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之前见朱云跪地哭求他不要离婚时,吴文雄还以为她是愿意好好过日子了,如今想来,估计是她跟外面的男人没断过,只等着哪位大老板说愿意娶她为止。
  吴文雄问道:“所以,你把我这里当成了招待所?”
  “知道就好,让开。”朱云说。
  最终,吴文雄目送着朱云离开了,她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里。她留给吴文雄最后一眼的就是飞扬的裙摆,就像他们初次相识那样动人。
  这天晚上,朱云彻夜未归。
  次日早晨,吴文雄就专门给妇联致电了,他说明了配偶刚过哺乳期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起诉离婚。随后,他又向单位打了报备,只等着朱云和外面的男人们厮混完回家后就离婚。
  然而一天、一星期、一个月过去了,朱云再也没有回来过。
  对于这种情况,吴文雄跑到了民政局,但对方说想离婚得有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才行;吴文雄又跑到了派出所,对方说离婚请找民政局。
  没办法,吴文雄只能先把离婚放到一边,去单位申请了长假。
  车间主任虽然同意了吴文雄的申请,但他边签字边惋惜地摇着头,说厂子去年投入生产了一款无纺材质的鞋套和手套,在很多领域都能取代传统手缝针穿的传统劳保用品。他说吴文雄正处于业务评优阶段,今后在工作上必然大有作为,现在就退出研发生产实在可惜。
  但是,吴文雄一心想要照顾这个女儿,他无怨无悔。
  吴文雄对女儿倾注了全部的心思和呵护,这才意识到女儿还没有名字。由于她出生时正是霜降那天,寒风落叶、万物凝霜,吴文雄就给她取名为“吴霜”。
  就这样,到了1996年秋天,吴霜已经五岁了,却她仍然还没去托儿所。相比入托,吴文雄更焦心的是入学。
  于是在这年年底,吴文雄专程回到了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东城,去派出所询问了民警。
  当时,民警向吴文雄普及了1987年《民法通则》的规定,说对于这种配偶下落不明的情况,他确实可以单方面起诉、法院也应予离婚。只是公民下落不明的认定,在法律上规定需要满至少两年。
  要说朱云在吴文雄生活中彻底消失,那肯定是满两年了。但是民警耐心解释道,公安机关虽然可以出具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证明,但对于朱云这种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流动人口来说,她的证明得由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也就是朱云的河北老家。
  然而,当年结婚结得仓促,吴文雄对朱云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别说她户籍登记的地址还在不在,吴文雄就连她父母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找村委会和当事人近亲属作证。
  吴文雄苦苦哀求道:“天下公安是一家,您就不能通融通融吗?反正都是公安机关管理着户籍,何必舍近求远呢?”
  民警当然婉拒了他的请求。随后,吴文雄又想到了用死亡证明来离婚的方法,他向民警问道:
  “那能宣告她死亡吗?我听说针对下落不明的人是有这种政策的,反正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总不能让我们这些百姓空守着一个户籍上的‘已婚’的名头,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吧?”
  “您这种情况,在起诉离婚时还需要向法院证明她下落不明满两年呢,更不用说申请宣告她死亡的先决条件就得满四年了。更何况您也说了她是离家出走,又不是遭遇了什么重大人身安全事故。”
  吴文雄听得心急如焚,他说他跑过很多趟派出所了,之前一直没有为难过警察同志,但如今孩子大了,他实在等不下去了。
  “我可以走北京的法院,但起诉后等判决书生效还要经过好多特别的程序呢,您刚才不是说了吗?您也是个孩子的父亲,就不能体谅体谅我们做家长的心情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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