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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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晓怕黑,平常下班又晚,物业大门离她住的楼比较近,抄近道时和保安说过几回话,谁会不喜欢一朵笑盈盈的小太阳花儿呢?所以这个门一般不对业主开放,向晓却是例外。
  终于,在黄昏的尾巴里,她等到向晓了。
  向晓踩着风,挽着光,自沈苓心尖儿上,走到她眼前。
  她身段好,肩背薄,简单的圆领毛衣穿在她身上十分好看。她整个人是明媚的,自看到沈苓那一秒,眉眼便弯成月牙,嘴角挂起三分意外四分可爱,清清亮亮的眼里提着一首诗,字句都在说对沈苓的喜欢。
  在沈苓递来的温柔里,向晓问:你怎么在楼下接我?不冷吗?
  沈苓笑意浅浅的,应道:不冷。
  半人高的小姑娘插在她俩中间,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抑扬顿挫哦了声,而后仰着脸同向晓说:你就是漂亮姐姐说的,很重要的人。
  若说世上最讨喜的小孩子,莫过于这样信鸽似的了,也不多插嘴,只适当递上一句重要的话,便拍着皮球到别处玩儿去了。
  向晓抬头与她目光对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求知欲差点儿顺着眼睫溢出。
  沈苓不自在地动动脖子,闪着眼波躲开道:回家吧。
  向晓望着她背影,清亮的眸子眨了又眨,在星辉勾勒出的氛围里,竟瞧出些暧昧意味来。随即嘴角勾了朵小花,碎步跟上去挽住她的胳膊,撒娇似的轻声问:原来你在别人面前,这么介绍我呀?
  沈苓鼻息微动,品着她语气里的明知故问,略略偏头,看着她脸上的得意。
  向晓嘴角一翘,望进沈苓眼里,而后诉苦似的嘟囔道:这些话,你从来没有亲口对我说过。
  沈苓揣着明白反问道:什么话?
  向晓意味深长地撇开视线,甩了甩袖子垫在掌心儿,抬手去拉单元门的铁把手,待沈苓迈步进去,才在她后脑勺跟了句:就比如,夸我很重要,很爱我之类的。
  沈苓挑眉:我前几日,不是一直在说这件事吗?
  那怎么能一样!向晓跟在沈苓后面,颠颠当当进了电梯,扬着脸道:我想听更直白一点的。
  比方说......向晓歪着脑袋想了一阵儿,笑脸甜津津的:向晓在我心里,是最......,不,是前三名重要的人。然后朝她挑了把眉头,颇为洋洋得意道:说吧?
  电梯给足了向晓脸面,数字跳跃得慢慢悠悠,足够一人把情话搜肠刮肚说上一通。
  沈苓嗤一声,眉间自带三分温柔,薄唇抿起五分羞報,向晓眼巴巴盼着,只见她嘴唇翕动却并未说话,两手捧住向晓的脸蛋,俯身在她嘴巴上轻巧一啄。
  向晓一愣,嘴巴张了张,在电梯倒数的楼层里,沈苓用温热将她的明知故问填满,而后清淡一笑:天地有穷,四海万川,唯有向晓,是最最重要之人。
  她向来爱得坦荡,情话要说,情事也要做。
  向晓咬住下唇,将唇角沾的脂粉味吞了吞,脑子里拼命做着一道简单的算数题:方才她本想让沈苓说最重要,可转念道,凭她是个什么地位?沈苓自有父母兄弟闺中密友,如此掂量起来,若能排前三她也心满意足。
  可沈苓足足说了两个最字,比顶天的爱慕还要多上一重。
  向晓愉悦地收回目光,嘴角抿成弧线,将刚从沈苓那儿得到的小红花种在心里,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满足。
  向晓不喜欢咬文嚼字,偏偏说这话的人,是她心爱的女友,她也从不轻易相信漂亮的偏爱,偏偏对方语气里,有十二万分真心。
  第13章 待重结,来生愿(一)
  回到家,向晓卸掉一身疲惫,沈苓端来炖得软糯的酱烧排骨,就上两碗白米饭,日子便这样过着了。
  席间谈起桐汇村的事,向晓说,在当时挖出沈苓尸骨的地方,往南走十米,又有一具尸身。不过和沈苓的不同,这具尸身已没了皮肉,只剩一堆叠在一起的白骨,且呈蜷缩状,形态异常痛苦。
  沈苓含了会儿筷子,问她:有相片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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