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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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上穿着那件粉色衬衫。
  还不是平日里板正服帖的状态,松垮凌乱,露着锁骨和胸肌,粉色与他玉白的肤色相
  配,像桃花遇见了白雪,构成一副不可多得的景色。
  在李乐诗的记忆中,温亭深的衣服颜色几乎都是黑白灰色系,第一次穿这么鲜亮的颜色,的确稍稍惊艳了她一下。
  这一幕,完全打破了李乐诗对这个男人的固有印象,以前只觉得他骨相和皮相都好,此刻再看,他是有一点妖在的。
  妖,魅惑,诱人。
  像勾人的妖精。
  尤其是他笑起来时,潋滟的桃花眼尾化作一个弯弯的小勾子。
  “怎么这么看我?”骨节分明的手在她眼前一晃,“这件衣服不是你给我挑的?”
  “啊是,但我还以为——”李乐诗抿了下唇,突然转弯,“你不喜欢呢。”
  昨夜一片混乱,他在浴室门边忙碌,袋子里只剩那条裤子,她以为他在用那件粉衬衫……
  讨厌到用它来滋味,蹂躏得皱巴巴。
  “颜色是亮了些,但尺码刚好。”温亭深盯着她的眼睛,一颗一颗系上扣子,直至最顶,像特意封存住的礼物,“恰巧我的衬衫都拿去洗了,将就穿。”
  一番很自然的对话,李乐诗渐渐淡定。
  转念一想,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该害羞的应该是温亭深才是,他都没关系,她一个无辜路人在这里想东想西的干什么。
  她完全放松下来,摸着下巴作欣赏状:“不错,穿着这件衣服出去晃一圈,肯定会有不少小姑娘喜欢的。”
  她没注意到男人眼神一变,扔下一句“快点来吃早餐”,转身回家。
  走廊空荡起来,对面将门虚掩给他留着一条缝。
  温亭深面无表情看了一眼身上鲜亮的粉色,沉默着走回卧室,打开衣柜,从众多黑白灰的衣服里取出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衣换上。
  粉色衬衣被他一丝不苟挂进来,放在特定的位置。
  那里还挂着被女孩吐脏洗净的衬衫,以及一套小号的高中校服。
  关上柜门之际,温亭深随手摸了一下校服袖口,潮湿的,昨夜洗干净后还不太干,如果今天挂到阳台上晒晒应该很快干了。
  但他不敢拿出来。
  一如他胸腔里的那颗心脏。
  潮湿发霉,阴暗畏光。
  ……
  温亭深穿着黑色衬衫进门时,李乐诗嘴里正叼着培根,她一滞,眨眨眼:“你怎么又换成这件了?”
  ——因为他不需要其他人喜欢。
  这句话浅浅在心头撞了下就消失无踪,温亭深随口找了个理由:“不小心弄上水就换了。”
  李乐诗半信半疑:“你不是说你衬衫都拿出去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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