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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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宣这次把钱拿到了附近的银庄,加上昨日剩下的那些钱,合计换了一张五十两银票又五两纹银,还余下四贯多钱。
  云水村的普通农家百姓,没有天灾的年景扣掉口粮,一年也不过能存一、二两多银子。
  乐州城内的一个普通衙内,一个月的俸禄不过一两,一年也就十二两。
  再加上门头、舟车、取保、道路等灰色收入,一年赚个六、七十两,在城里便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沈宣不过两日就赚了五十多两,实属是因为他会写字,又赶上了中元节的风口。
  毕竟大晋朝的文人还是很值钱的,只要是有秀才功名,又不过分清高。平日里抄抄书,写写信,再或去给富家子弟讲讲学。那一个月随随便便就能入账六七两,是足够全家花用了的。
  沈宣在锦鲤街玩命赚钱的时候,云水村里,钟哥儿提着一只菜篮朝着他家去了。
  昨日他回去一夜没睡,翻来覆去的,满脑子都是薛凤麟与沈宣在院子里说笑的画面。
  沈宣身材高大,长得也与男子一般无二。钟哥儿家中虽穷,但身量纤细,姿色也有几分清秀。
  他觉得男子都喜欢貌若女子的哥儿,沈宣还比不过自己,凭什么却能嫁得那样的郎君?
  既然沈宣可以,那自己定也能讨得对方的喜欢!
  再说村里的乡绅家中也有同时娶几个平妻的先例,他宁愿与沈宣共事一夫,也不想嫁给那个老鳏夫给他带儿子。
  于是一大早的,钟哥儿先去山上挖了笋,又去地里采了一些野菜。然后各样挑了一点装在了一个提篮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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