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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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很可能只是来的路上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白镜的洁癖发作了才会擦手。
  但这个动作,是白镜每次整治她之前都会做的。
  谁能懂啊,某人那在很多omega眼中堪称完美的手指简直就是她的噩梦。
  哪怕彼此之间的距离还有几十米,李梦月已经感觉某些地方很不好了。
  白忆:“……”。
  老板啊,你躲谁身后不好,躲我这里,是生怕白镜看不见我是吗?
  你怕见到她,我也不想被她看见啊。
  最重要的是,你躲也没用。
  人很明显的就是冲着你来的。
  白镜过于阴郁的眼神被眼镜遮住不少,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倒也没那么可怕。
  记得她还被很多人评价为长得好看的……变态。
  不论是书里书外的人皆有。
  白忆看小说的时候,还不理解那些为白镜发声的读者,现在明白了,颜值即正义。
  毫不客气的说,比原身还要漂亮那么一丢丢。
  说不定,当初原身的父母之所以会收养白镜,就是看她长得好看。
  当然,白忆只是这么想想。
  原身和白镜本来就是两种不一样的美。
  看过小说的白忆很清楚,原身父母收养白镜,完全是因为,白镜的妈妈和白母是好朋友。
  恰巧那个时候,白母失去了孩子,而白镜却父母双亡。
  白镜小小年纪便很会看人眼色行事,哄得白母白父收养了她。
  本来最开始被带进警局的时候,小东和小西说找人捞她们,白忆以为来的会是秦玉梅,她还想着到时候该怎么脱身,要不要趁乱收拾一顿秦玉梅的时候。
  白镜来了。
  带着两个手下朝她们走来。
  更麻烦了!
  白忆偏头,不动声色的往小西身后挪,生怕被白镜注意到。
  事实证明,白忆想多了。
  有李梦月在的地方,白镜眼中根本没有别人。
  她让人去和警察交涉,自己则径直走到李梦月的面前,一点也不嫌弃的把人搂到怀里,白皙修长的手整理着李梦月凌乱的头发,声音压得很低:“老婆,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又喝酒了是不是,你看看,每次抛下我你都过得不好,你让我好担心啊,还是跟我回家吧”。
  脸还是冷着的,声音却比平时软了两个度,哪怕还是冷的,但谁都能看得出来她对李梦月的喜爱。
  尤其是白镜带来的手下人,感触更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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