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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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锦清和林煜拢共采了三批花椒,花了五天时间把一百来斤新鲜红花椒晒成了二十斤干花椒。
  两人定好了今日就一起到镇上的医馆去,因此早早的就租了张叔的牛车。
  张叔今日只负责沈锦清和林煜的出行来回,一早就赶着牛车到沈锦清家门前了。
  沈锦清把晒好的最新一批的花椒黑籽筛出,装筐,搬上张叔的牛车。
  为了方便,他们昨晚就把晒好的花椒都集中到沈锦清这儿了,现在只等林煜把要销往镇上的猎物一起运上来就可以出发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林煜扛着一头小鹿远远的走过来了。
  沈锦华现在看他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就连林煜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甚搭理。
  但事已至此,这两个又早就打算好了,索性就由他们去了。
  眼不见为净。
  反正他今日休沐,自去村塾上课就好,不必理会这两个活祖宗。
  沈锦清知道他哥还生气呢,打算晚上会来再哄哄他。
  他这个做弟弟的要多哄哄哥哥嘛,他都懂。
  张叔看他俩都坐稳了,赶着牛车要走,沈锦清又冲着沈锦华甜丝丝的笑,“哥,我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哦~你自己在家要好好吃饭。”
  沈锦华被他笑得浑身不自在,听见他哄孩子的语气更觉得头疼,但是又拿他没办法。
  沈锦清就猜到他会是这个反应,把半个身体都藏在林煜后边,狡黠的偷笑。
  林煜无奈,沈锦清看着清清冷冷、乖乖巧巧的,实际上坏心眼比谁都多。
  沈锦清对上他的眼神,拍了一把他的肩膀,“不要在心里说我的坏话。”
  林煜也不心虚:“我没有。”
  沈锦清没说他信不信,指着林煜为了不熏着他而特意放的远远的小鹿问他:“这么厉害?怎么抓到的?”
  那头小鹿,鹿角细腻、皮毛完整,只有喉咙看起来好像是被什么利器捅穿了,留下一个血红黑深的狰狞洞口。
  这要是放在现代,大概算是盗猎、杀害野生动物,高低得判他个几年,但这是古代,捕杀其他动物只算是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后山深处猎的,野鹿抢手,福来楼的掌柜的很早就预定了。”
  福来楼是镇上最大的酒楼之一,也是他们打算在酒楼打开花椒销路的首选目标。
  “哟,福来楼啊,那这鹿能卖不少钱吧?”提到福来楼张叔也能插上几句话,“也不知道福来楼最近又推出了什么新菜式没有?”
  这就是沈锦清和林煜为什么首先选择福来楼的原因,福来楼名气大、有钱,而且喜欢创新菜式。
  买花椒那点钱对他们来说都不算钱,把花椒推销到他们那儿,就是图个新鲜,他们也很大可能会买下来,等福来楼发现花椒的妙处,之后就不愁销量了。
  “张叔也喜欢到福来楼吃饭啊?”
  张叔在前边赶着车,闻言嘿的一笑:“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那地儿太贵了,就是有时候为了讨你林阿叔欢心,去过那么几回。”
  沈锦清和林煜对视片刻,会心一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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