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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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娘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走到他床榻边说道:“先前你去州署久久没有回来,我觉得不对,便去找你,一问之下,有人说你出了州署就进了巷子,我赶去时那人正要杀你。”
  “……然后呢?”
  曹野对之后的事情记忆全无,只是本能摸了摸腰间,却发现他的牙牌正和一些碎银一起,好好躺在暗袋里。
  闻言,勾娘却是莫名看他一眼:“你死了我不就拿不到工钱了,所以当然是救你了,放心,我不会趁人之危,没趁机从你那儿多摸银两,你身上的东西我都给你放好了。”
  她点点曹野腰间,曹野这才意识到,她原是看也没看,便直接将那暗袋移了过来,再想到勾娘那什么都懒得过问的性子,曹野不由松了口气,苦笑道:“你救了我的命还帮我洗衣服,应当是要多给赏钱的,之后等我点一点身上的散银给你。”
  “给散银?你也太抠了吧!”
  这时,一旁的南天烛却是忽然忿忿插嘴:“知不知道,勾姐姐换了衣服身上都好大的血腥味,肯定是为了救你受伤了!要我是你,就该直接给双倍!”
  “什么?”
  一听这话,曹野不由脸色一僵,一把拉住勾娘的手腕:“你受伤了?伤到哪儿了!”
  “我……”
  事出突然,勾娘也没想到南天烛的鼻子当真这么灵,愣了一下才摇了摇头:“我没受伤,身上的血腥味只是因为……我月事突然来了,也是因为这样才去洗衣服的。”
  “……”
  登时室内一片安静,许久,南天烛才干笑一声:“对不起啊勾姐姐,我还以为是这病秧子连累你……”
  “无妨,做这行风餐露宿,东家又不省心,日子总不太准,小蜡烛你知道了就好。”
  勾娘出身江湖,说起这些事并无任何避讳,而孔雀却是立刻白了一眼曹野:“姑娘家这种日子总是不大舒坦,弄不好还要腹痛,跟受伤了也没区别……都这种时候了,你一个大男人,昏在外头还要让人家扛你回来,也是真没出息。”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想昏在外头让人扛我回来似的……”
  曹野更是无奈,要知道,他可不是昏在外头,而是差点死在外头,只是碍于他的身份,今天上州署的事情不便与几人详说,事到如今也只得哑巴吃黄连,生生转了个话题:“说起来……我先前藏在衣袖里的那两卷案卷呢?孔雀你放哪儿了?”
  孔雀用下巴点点床边,好在那两卷他拼死带出的案卷没丢。
  曹野见状长舒口气,捡起其中一卷没来及看完的,结果刚看了两行,脸色便再度变得凝重起来。
  “果然……蜀州百姓很早以前就对肉仙,即便这东西吃了会发狂,还是会有百姓高价去买。”
  曹野将案卷递给勾娘,另外三人不知他今日在衙门查到的东西,凑过来看了几行后孔雀脸就绿了,南天烛更是忍不住一阵作呕,难以置信:“不是吧……原来那些人吃了肉仙后,不光会发狂咬人,还会直接把人吃掉啊!”
  即便是勾娘,看了那案卷上所述也忍不住皱起眉头:“但是……分明昨日我们都吃了肉仙,却无一人有这样的症状,这是怎么回事?”
  此事曹野也没想明白:“现在还弄不清楚,这些发疯的人家几乎都是三代或者四代同堂,意味着他们可能都是久居蜀州的本地人,而且,你看六年前发疯的林家,家境十分贫苦,住在草屋里,饭都快吃不起了,却还花了大价钱去买了添不饱肚子的肉仙,这不奇怪吗?”
  “不但如此,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因为肉仙发狂吃人,蜀州城百姓应当都知道肉仙有毒,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继续吃?”
  勾娘也觉出不对。
  如果说肉仙于他们无用,却对蜀州百姓有用,那只能说明,问题其实是出在蜀州这个地方。
  是肉仙与蜀州百姓有些不为人知的渊源,这才导致蜀州本地住民对肉仙非常痴狂,以至于后来会被人利用,以此建立了长生教。
  话说到这个境地,孔雀总算回过味来:“这么说,是蜀州人爱吃肉仙在先,长生教便以此将肉仙说成是神仙仙蜕,这么一来,蜀州百姓对肉仙的痴迷便成了此物是神物的佐证,长生教也得以吸引更多人入教……这帮畜生!”
  “难怪他们都是蜀州口音……”
  回忆起先前教中种种,南天烛后知后觉许多教众都是本地住民,这才会完全不知有北境神舞这回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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