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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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非和很多圈内大佬想法不同,他不要金丝雀,不要无菌温室的小玫瑰。
  虽然他也能理别的上位者想要全方位保护爱人不受一丝风雨洗礼,以及自己复杂所以更要爱人单纯的代偿心理。
  但他还是觉得,不在同一个认知水平里的两个人,终究永远无法真的在同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厮杀、浴血,互相扶持、灵魂交融,一起真正抵达更广阔的世界。
  所以如果……要他有爱人的话,他就会很贪心了。
  会想要一个并肩作战、势均力敌的战友,同时又想要有朝一日,能够真正地理解和被理解。
  想要对方强大又干净。想要那个人懂得残酷现实,却依旧理想主义。
  他也知道这个要求很难达到。
  所以他愿意等,也愿意教,但至少……要能让他能看到希望。
  所以他给傅斯霆发了小毛绒的照片,很期待能够得到怎么样的回复。结果傅斯霆只是真诚夸赞了他拍得生动可爱,就没有了。
  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会带自家毛绒去沙漠,连试探都没有,相当沉得住气。
  这正是厉非想要的反应。
  很聪明成熟的反应。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很不好——在这几天里,他总会忍不住享受一直肆无忌惮试探对方的乐趣。但同时,又不希望对方步调太快反客为主。
  傅斯霆的反应完全合他心意,他很开心。
  但这种想法其实是完全不对的,他就不该预设对方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这样真的不好。无想要一个人“完全符合理想”,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很过分。
  果然没几天他就遭了报应。
  起初那晚两人只是闲聊,一起互换京市那不多的美食信息。说着说着就聊到了两人的公司现在竟然都在金融街,步行可能只有五分钟的距离。
  傅斯霆:“真巧,这也算是有缘分吗?”
  被这种小小程度反客为主地试探,厉非还是甘之如饴的:“算是?”
  傅斯霆:“我们确实有缘分。”
  “毕竟在三年前,也是见过的。”
  “……”
  “……”
  厉非手指瞬间僵着,动不了。
  “是在大前年的冬天。”
  屏幕对面,明明是程序员打字神速的傅斯霆,这次却慢条斯理地打出几行字,“我去听了林宝妮在京市的演唱会,碰巧你是嘉宾。”
  “后来你和粉丝见面的时候,我就被人群挤到你面前了。当然,现场那么多人,你肯定早就不记得了。”
  “……”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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