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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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群紧随其后,他们行走的方式和狼末如出一辙,都是依靠狼爪为他们提供抓地力,避免打滑。
  汪白趴在狼末背上左看右看。
  太犯规了!
  当初他为了在冰面上活动,连狗刨都用上了,最后全靠啃脚丫增加摩擦力才能勉强行走。
  狼群却可以靠着利爪逃课,甚至姿态优雅,风度翩翩。
  有爪子了不起?
  汪白眼看着狼群迅速跨越冰面,不得不承认,有如此锐利的狼爪确实了不起。
  唉,要是他的爪子也能这么锋利就好了。
  大受打击的小萨摩耶抬起肉垫端详,之前为了在冰面上行走,他用牙齿在肉垫上啃出道道痕迹。
  经过这么多天,那些伤痕已经痊愈,肉垫又变得光滑如新。
  好在他不用自己走,不然他得有多丢脸?
  虽然像这样被狼哥驮着走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这时,狼末忽然调转方向,带领狼群藏进了灌木丛中。
  顺着枯枝的缝隙,还有些懵逼的毛球看到了不远处的驯鹿。
  一共三头驯鹿,两头成年驯鹿和一头幼崽。
  正值秋冬交际,大部分驯鹿早已经往南部迁徙,留下的多半是老弱病残,无法进行长途迁徙的驯鹿。
  剩下一小部分留在这里则是为了照顾族鹿。
  汪白注意到这两头成年驯鹿中,只有其中体型较大的那头驯鹿有角,另一头没有角。
  说明这是一只雄鹿和一只雌鹿,它们很有可能是一对夫妻,留在这里照顾幼崽。
  “狼王,这附近应该没有其他驯鹿,我没有闻到驯鹿群的气息。”野戈探寻一圈后回来报告。
  狼末简单安排战术,而后把汪白放下,藏进灌木丛中。
  高速追猎的时候很难照顾到小毛球,这附近没有其他生物的气息,把毛球藏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
  小萨摩耶有自知之明,他小小声地:“汪汪。”告诉狼哥自己会乖乖待着。
  还有,早点回来。
  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
  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继续专注地偷看。
  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这很聪明,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它们的耐力也更好,天生就是跑步健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漫长的进化中,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
  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但它的耐力更好,往往能化险为夷。
  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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