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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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疏文安慰道:“罪魁祸首是许平庚,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郑诺薇抹着眼泪说:“可他们都说如果不是我开口骂许平庚,许平庚就不会被激怒,就不会动手,韦叔就不会间接被我害了。”
  “说这种话的人脑子有病,不用理。”简疏文冷道,“实在是想为罪犯开脱想疯了,代入自己了吧他们?”
  郑诺薇情绪平复后,简疏文问她:“加油站小卖部的储物间,也就是事发现场,有没有监控?”
  郑诺薇说:“平常是有的,但是碰巧坏了,那几天拆下来送去维修,所以事情发生那天没有监控。”
  监控……这两个字钻入陈非的耳朵里。陈非闭上眼,思绪忽然一飘,飘回了四年前。
  四年前陈上屿的案子是有监控的,因为整个事情经过是在一辆停着的车前面发生,所以那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刚好可以充当监控来用。行车记录仪录下的录像成了原告的重要证据。
  陈非好像回到了四年前的法庭上,卫知礼正当庭播放录像,录像中,陈上屿救下那个女孩后,被钱弘等三人围攻。
  陈上屿被那三个人打了很多拳,他无力反抗,只好抱着头蹲在地上,三个人看他这窝囊样,发出讥讽的笑声,其中一人突然给了陈上屿一脚,陈上屿被他踹出去两米远。
  那三个人大概是打累了,把陈上屿踹倒后就没有再继续追上去打,但就在这时一直被打的陈上屿突然从工具包里掏出一把锤子,砸向离他最近的一个男人的腿,男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这个男人就是钱弘。
  卫知礼把录像暂停,并把进度条往回拉,拉到陈上屿被踹倒在地和陈上屿从工具包里掏出锤子之间的位置。卫知礼说:“根据《刑法》对正当防卫的定义,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和限度条件,其中时间条件要求,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也就是说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存在且尚未结束的。”
  卫知礼特地加重了“正在进行”和“尚未结束”几个字的读音,作为强调。
  卫知礼指着监控,又道:“大家请看,在这个时候,陈上屿倒地之后,我当事人钱弘并没有继续追击,而是有很明显的后退动作,说明在这个时候我当事人已经停手且不再有继续的打算,这场侵害已经结束。所以,之后陈上屿掏锤子打我当事人的举动不在正当防卫的作用域内。”
  卫知礼的主张有法可依,审判席上的法官点了点头。
  简疏文办公室里,陈非“噌”的一下睁开眼。想到爸爸,陈非的心好痛。
  简疏文在一旁详细地询问了郑诺薇事情的经过,包括许平庚如何把韦亦民踹倒、韦亦民拿木凳砸许平庚时是不是正在遭受许平庚的殴打。郑诺薇目击了全过程,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告诉了简疏文。
  简疏文认真听完后说:“韦亦民的情况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但储物间里没有监控,现在只有你一个人的证词,这属于孤证,对方律师肯定会以此为由质疑你的证词。”
  “那怎么办?”郑诺薇急道。
  “不是孤证。”这时,一直沉默的陈非开口了。
  陈非说:“我也看见了,我也可以当证人。”
  当时陈非碰巧进入小卖部,也目睹了事情经过。
  郑诺薇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太好了,韦叔有救了!好人有好报……”
  与此同时,另一边,万仁峰办公室。
  万仁峰把卫知礼请到办公室来谘询案子的事。
  有种东西叫信息差,卫知礼知道简疏文接了案子,也知道这起案子中除了许平庚、郑诺薇、卫亦民三个主人公外,还有两个碰巧路过的热心群众,但由于警方没有对外公布两个热心群众的名字,所以卫知礼此时还不知道那两个热心群众就是简疏文和陈非。
  万仁峰对卫知礼说:“卫律师,这场官司必须赢,否则我对不起我大哥大嫂。”
  卫知礼道:“现场没有监控,被告方只有郑诺薇一个人的证词,这是孤证,对被告来说很不利。”
  万仁峰皱眉道:“据我所知,好像还有一个人看到了事情经过,是个碰巧经过的路人。”
  “既然是路人,那么他与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万会长,这个路人他在庭上是偏向我们,还是偏向被告,这是可以拉拢的。”卫知礼出谋划策道。
  万仁峰鹰似的眸子盯着卫知礼看,目光锐利而深邃。几秒过后,万仁峰露出满意的表情,哈哈笑道:“不愧是卫老的孙子,卫律师果然优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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