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但是他能想到的,帽子叔叔肯定也能想到。
  除非……他隐藏了什么关键证据,做到瞒天过海。
  与顾渊告别,回到家中,路明霜立马洗了个澡,将床底下的东西搬了出来,恭恭敬敬放在客厅中供奉。
  [0719:你有什么思绪吗?]
  虔诚烧完香后,路明霜叹了口气,他现在无从下手,只能晚上从已有的资料中寻找线索了。
  打开自己的电脑,看见多了好几条催更,路明霜先是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憋出几千字,发了出去后,这才在浏览器里搜了“幸福小区杀人案”一事。
  在他的意料之外,许多人都很关心这件事,甚至在帖子里盖起了高楼,特别是有些悬案爱好者,发表了许多自己的见解。
  其中一楼里写道。
  [我猜凶手是个社会底层人士,说不定就是小区的物业,或者保安保洁什么的。死者虽然不说多有钱,但都有着体面的工作,或者是光明的未来。他们拿着微薄的工资,某天可能与死者发生了冲突,随后便记恨上死者,杀了人后,凶手第一次感受到杀人的快感,等空出的房子再次租出去后,便每日蹲守,寻找下一个机会……]
  路明霜看完这长篇大论,有些观点确实值得研究,但大多是自己的主观臆断。
  他只有一次机会提交答案,所以绝对不能轻易下结论。
  刷了许多帖子,无一不是这样的,直到他翻到一条热度并不高的评论。
  上面详细地描述了死者的惨状。
  [二十五岁的女人,回到家中,却不料凶手早就在那等着他,甚至就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女人开始尖叫,但很快被凶手捂住嘴,用胶布绑住,再拿绳索捆起来。]
  [凶手没有直接杀了女人,而是一刀一刀割下她的肉,鲜血打湿了整个地毯,流了一地,甚至还漏到楼下,但因为楼下是厕所,所以邻居并没有发现。]
  路明霜趴在床上,小腿抬起,看着这一大段描写,感叹这个人怎么不写小说呢。
  不过他刚搬进来的时候,确实有张地毯,颜色太深,所以他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沾上血。
  他很想从这些帖子里看看有没有凶手留下的痕迹。
  系统不明白,“你觉得凶手会在论坛暴露自己的身份嘛?”
  “不好说,有些人就是想要炫耀一下自己的成就,或者说,想用某种方式引起大家的关注。”
  若是在论坛里详细地描述自己杀人的过程,并引起网民们的注意,无疑是对自己最大的认可。
  看了许久,路明霜开始困,就连旁边的电脑也没来得及关上,便睡了过去。
  “咚”
  “吱呀”
  宽厚的手掌覆在男生的小腿,里面开了暖气,屋子里暖烘烘的,所以男生穿了一条薄薄的短裤睡觉。
  细软的小腿,像一块上好的羊脂玉,温和细腻,手感极佳。
  屋子里很安静,男生连呼吸声都很轻微,睡觉也不爱乱动,犹如沉睡的睡美人,闭着双眼,浓密纤长的睫毛落下一小层阴影。
  电脑被人放在桌上,随后坐在床边。
  伸出手,轻轻抚摸。
  “怎么能这么漂亮?”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