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郎君欺骗后她幡然醒悟 第1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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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沉默声片刻,道:“若我没记错的话,每个县府门前都贴着一张榜,榜曰‘越诉笞五十’,一般受笞刑的人,多是越诉上告了。”
  这女子若有冤,阖该向当地知县上诉,而不是知府。
  本朝司法制度严明,是不允许越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发生了,那就要受罚。
  李挽朝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她道:“今日祖母诞辰,爹本告假在家,后来那个女子去衙门里头敲鼓越诉,事态紧急,爹就又被叫了回去。而凡越诉者,必笞五十。我去了后,就刚好撞见行刑。”
  后来李挽朝在旁边等了一会李观,就顺带听完了那女子的冤情。
  她道:“那女子所嫁非人,她那丈夫欺她娘家无人,成日打她欺她,如此便罢了,那男子有父母,女子却是孤儿,他们一家人的家用,都要靠女子没日没夜做绣活,给人打零工去补贴。男子成日喝酒惹事,闲来无事就动手打娘子。女子受不了了,就去县上报官,可那县衙里头的人,早就被男子说了好话收买,这案子迟迟不被立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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