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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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法医给萨音解释了一番。
  氟哌啶醇的副作用之一是引起肌张力增高,咽喉肌共济失调吞咽困难。会因为咳嗽反射抑制,导致进食时不能有效防卫食物进入呼吸道,进而导致窒息。
  萨音若有所思。
  一开始,她认为沈宁的死因不是窒息,是因为她身上没有挣扎的痕迹,这不符合一般被噎死的人的表现。
  但如果她是因为氟哌啶醇的副作用,那的确有可能没有力气挣扎,最后窒息而亡。
  然而,法医又推翻了萨音的这个猜测。
  “六年前的尸检报告,你们晏队拿给我看过了。上面写的很清楚,沈宁虽然咽部被年糕堵塞,但没有紫绀的体征,尸检中也没有发现窒息改变,所以她的死因不是窒息。此外,她的大脑和脏器没有病理性改变,所以最后才得出了‘死因不明’的结论。”
  “那你觉得沈宁的死因最有可能是什么?”
  李法医想了想,“我觉得更像是心脏性死亡,或者是恶性紧张症。”
  这个专业术语萨音从未听说过,“那是什么病?”
  “你可以理解是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者爆发性精神障碍,会发展为昏迷耗竭、血管衰竭和死亡。根据目前的研究,大部分恶性紧张症死亡的案例都是在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后出现。”
  这些和沈宁的情况都对应得上,但是对于破案没有丝毫帮助。
  “如果沈宁是死于恶性紧张症,那么她要服用多少氟哌啶醇才能出现这种情况?”
  “很难说,”李法医摊了摊手,“每个人对药物的敏感度和耐受性都不一样。现在连尸体都没有,更无法确定。”
  第34章 第34章 喵喵~
  萨音无功而返, 心情有些郁闷。
  虽然没有证据,但直觉告诉她,沈宁的死绝对和崔涵有关。
  拿谭辉的坠崖案来说, 鲍怡先是和谭辉结婚,然后为其购买巨额保险,使自己获得合法受益人的身份。最后再通过制造意外事故将对方杀害, 从而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这整个过程,和沈宁案极其相似。
  只是, 沈宁的死亡太过离奇,使得萨音抓不到崔涵犯罪的证据。
  ……
  另一边, 对鲍怡和崔朝的第二次审讯开始了。
  先审的是鲍怡。
  鲍怡这回没有再用身体不舒服当做借口, 反而变得积极起来, 基本上问什么答什么。
  但是她的回答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知情, 但是没有参与”的角色。
  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她声称都是崔朝做的。
  晏阳他们自然不相信鲍怡的话,毕竟从掌握的证据来看, 鲍怡在这个犯罪团伙的地位很高。
  不过萨音提出,可以把鲍怡的审讯拿给崔朝看,也许他会因为鲍怡推脱罪责的行为, 选择主动招供。
  晏阳也觉得这个方法可行。
  在崔朝被带到审讯室后,萨音和霍琦坐在他对面, 由霍琦率先问道:“关于你的犯罪事实,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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