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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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他就听连峙说道:“庄师父,四个月前,扬省大学发生的那起女研究生跳楼身亡的案子,您还记得吗?”
  “当时礼市公安局给出的结论是,死者是因为实验一直失败,加上喝了一点酒,所以在宿舍楼的楼顶吹风的时候,失足掉了下去。”
  “可是我调查之后发现,死者一直有在微博上分享自己的日常的习惯,绝大多数时候是转发一些搞笑图片,偶尔也会抱怨学业上遇到了困难,基本上,她每隔两三天就会发上一条。”
  “就在她跳楼的半个月前,她还发微博说,她的实验非常成功,顺利毕业指日可待。”
  “也就是发完这一条微博之后,到她去世,她的微博都没有再更新过。”
  庄康适:“啊?”
  第61章
  所以他们现在难道不是在讨论他今天侦破的这两件案子吗?
  庄康适想。
  扬省大学女研究生失足坠亡案又是个什么鬼?
  然后他就又听见连峙说道:“死者当天确实是喝了酒。”
  “但是正常情况下, 当人体血液中乙醇浓度在0.05%的时候,人的意识才会开始朦胧,达到0.3%的时候, 人的口齿才会不清,同时步态开始蹒跚……可是死者的血检结果显示,她坠楼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不过0.2%。”1
  “虽然个人的体质并不相同,但死者当时还是能够操控自己的身体的的概率显然更大, 那她怎么可能会失足坠楼身亡呢?”
  庄康适反应了过来:“你怀疑那件失足坠楼案有问题?”
  “对。”
  连峙说:“还有一点就是,死者死后,她所在的宿舍的另外三个人, 全都拿到了留校的名额,我听说她们中的有一个人,连六级都没有过——”
  “那可是扬省大学, 扬省最好的大学之一, 就算是他们本校毕业的硕士, 想要留校, 至少也得拿过一个国奖才行。”
  庄康适当然记得这件案子, 也知道连治和死者之间的关系。
  “你想重新调查这件案子?”
  连峙:“对。”
  庄康适:“……”
  那他是不是可以怀疑, 他今天亲自带着连峙去审讯犯人,在连峙眼里, 并不是在教导他,而是在耽误他调查这件案子的时间?
  草!
  一种植物。
  但这些暂时可以先放到一边去。
  庄康适:“这件案子想要翻案恐怕没那么容易啊。”
  连峙:“您就说我说的这些有没有道理吧?”
  这还用说吗?
  要是庄康适觉得连峙说的这些没有道理,那他就不会用’翻案‘这两个字来形容了。
  所以庄康适只说道:“你是会给我出难题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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