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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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千雪参加完高考出的国,俩人同在自由美利坚,但根本不在一个城市。
  他们平常不见面,也不怎么说话,秦淮一也不知道她这是跟谁学的,轻叹了口气:“我没你玩儿的花,以为你叫我有事才出来的,我这会儿困得要死,回去睡觉了,恕难奉陪。”
  秦淮一的手机放在口袋里,宋晚约他见面,他没有回。
  说起来,他们有两年多没见了。
  宋晚到家放下东西,径直回了卧室。
  她的课桌在卧室只占了一个角落,上面一摞摞的教辅书终于可以扔掉了。
  她什么也没有想,随手拿起那本《海的女儿》,书是旧的,唯有一页折角,上面有两行字用笔画了横线:
  小人鱼穿着丝绸,带着金饰,托着新嫁娘的披纱。可是她的耳朵听不见这欢快的乐曲,她的眼睛看不见这圣神的仪式,她想起了她要灭亡的早晨。
  ——《海的女儿》
  宋晚不记得这是她什么时候做的标记,可能是小时候觉得书中的人鱼成了哑巴,很可怜。也可能是觉得她没和王子在一起,很惋惜。
  她想不起自己勾画这个句子的理由是什么,只觉得单独放在此刻好像尤为应景。
  她是故事里的哑巴人鱼。
  手机震动一下,秦淮一回了消息。
  一班秦淮一:【好,地点你定。】
  哑巴能怎么办呢,哑巴还是想要见他。
  晚安的晚:【晚上七点,麻辣小厨。】
  宋晚是特意挑了这个地方的。
  宋萍之前在麻辣小厨当收银,隔三差五就往家里拿菜,宋晚早就吃过了,菜单上最少有一半她都吃过,但她从来没消费过。
  她想走进这家店里,和别人一样慢慢地坐下吃。
  她还是没放弃“去和别人一样”这件事。
  晚上七点,宋晚准时到了麻辣小厨门口,秦淮一还和以前一样,习惯早到,已经站在门口等她。
  他出门前应该换过衣服,和上午那件不一样。
  宋晚穿了衣柜里最漂亮的裙子,还擦了点口红。
  她本来还想描一下眉毛的,可是没画过,描得一边粗一边细,又擦掉了。
  是秦淮一先开口:“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宋晚低头,勾了勾嘴角,“我们进去吧。”
  秦淮一之前很喜欢吃这家的菜,沈昭开玩笑说如果老板的房子新装修,起码屋里的每一块地砖都是他吃出来的。
  宋晚和秦淮一进去找了个位置坐,点了几样菜。
  秦淮一从坐下开始,眼睛就在她身上没移开过,他也想好好看看她。
  秦淮一问她:“怎么忽然想见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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