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男人不要捡 第1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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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店员带施闻钦去挑199的衣服。
  施闻钦碰了一下布料,告诉江羽秋这个不舒服,会过敏。
  江羽秋二话没说,带他去下一个店。
  施闻钦总能挑到店里最贵的那件衣服,一连逛了三四家都是如此,且一家比一家价格贵。
  江羽秋怀疑带施闻钦去十元店,他能精准挑到进价最高的货品,是个逛十元店的好帮手。
  不过这也间接证明,施闻钦天生就有钱,家里没几个亿,养不出这一身少爷病。
  江羽秋闭眼劝自己,施闻钦越有钱,以后对自己的回报越高。
  安慰好自己,江羽秋懒得再逛,折回第一家店,给施闻钦这个吞金兽买了那件衣服。
  -
  买完衣服,回来的途中施闻钦又饿了,江羽秋给他买了一块烤红薯,俩桃李面包作为晚饭。
  到家后,江羽秋拿出记账本,把今天的花销如实记账。
  一开始很实事求是,衣服699一件就记699,写到烤红薯时,江羽秋忍不住摸了一下施闻钦搭在一旁的大衣。
  衣料轻薄柔软,保暖性也很好。
  江羽秋把六块钱一块的红薯,一不小心就记成了160.
  大衣袖口镶嵌着两枚宝石蓝袖扣,闷骚又奢华。
  江羽秋的眼睛被袖扣迷了一下,又是一个不小心,把四块钱俩袋的桃李面包记成400.
  退一万步讲,人家桃李面包怎么就不能是面包界的爱马仕?
  两百块一个面包贵吗?
  觉得贵的人,找找自己的原因,这么多年有没有好好工作……
  愉快地做完今日账目,江羽秋若无其事将记账本推给施闻钦。
  他淡然道:“签字吧。”
  施闻钦看了一眼江羽秋,似乎觉得江羽秋今天有点怪,但也没有多想,在记账本上唰唰签上“自己”的姓——沈。
  江羽秋松了一口气,忽然皱眉:“唉,我又忘记买印泥了!算了,还是用碳素笔吧。”
  从医院回来后,江羽秋每天都会记账,然后让施闻钦签字画押。
  这样等施闻钦恢复记忆了,就算他赖账不还,江羽秋也可以拿着账本去告他。
  江羽秋催促施闻钦把手伸过来,施闻钦很不情愿地递了过去。
  江羽秋抓过施闻钦的手,用碳素笔将他拇指的指肚涂黑。
  施闻钦浑身上下透着养尊处优,骨节分明的手指找不出半个茧子,就连指纹都要比别人清晰很多。
  在江羽秋的监督下,施闻钦将涂黑的拇指摁在记账本上,留下一道黑色的指纹。
  江羽秋满意地吹了吹那页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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