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小百姓 第1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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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头可没有雇佣童工的概念。金小姐跟她说过,女工们八|九岁从乡下被包工头招出来,不到灶台高,去缫丝厂打茧的比比皆是。一天至少十二个小时将双手泡在开水中给蚕茧抽丝,这样的工作还有好多人抢着去做,只为了有口饭吃。
  在这栋房子里,金小姐也就跟春妮说得上两句话。大概她干这一行,热闹都在外边,心里也是寂寞的。偶尔两人碰上,金小姐总会拉着春妮跟她去房里坐坐,喝喝客人送她的咖啡,或是招待她吃几块粟子糕。
  春妮对咖啡敬谢不敏,却对她的故事有些兴趣。
  金小姐十二三岁那会儿,海城的纱厂去他们家乡招工,她娘送了同乡包工头一小块花布,签下三年身契,约定好只管饭,工钱是包工头的带她出来的报酬,将她和其他的女孩子一起带到了海城。
  她和同伴一开始被安排在缫丝厂做打茧女工,但她为人机灵,进厂两个月后,讨好了工厂一名负责选茧的拿摩温被调去选茧,摆脱了在高温车间工作,双手被泡胀变形的命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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