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机会(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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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拒绝吗?
  她工作的时候,难免有些心不在焉。
  但是,她很清楚,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对于像她这样长大的孩子们来说,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上几乎是本能。
  镇里的女孩子从来早熟。
  李大婶家的大女儿青青姐,十九岁就被换了二十万彩礼,她不情不愿地嫁了过去,隔年生了孩子却还被丈夫殴打,然后她就跑了,去粤省打工赚钱,从此了无音讯。
  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情况。
  重男轻女的镇子男女比例越来越糟糕,能够出去的女孩子们,会用一切办法留在外面,绝对不会再回来。
  甚至连她的妈妈也是这样的。
  庄凌不怪自己的妈妈,她抛弃她离开了,但是不用再被父亲打骂,挺好的。
  妈妈在她七岁时离开后,父亲很快又找了一个离过婚生过儿子的女人,两人一起去了其他地方,从此了无音讯。
  奶奶年老体迈却脾气暴躁刻薄尖酸,虽然说是收留了她,但是该做的活一样也不少。
  两年前,因为镇里新修路,奶奶的房子拆迁,叔叔终于松口让奶奶和她住到他家——其实庄凌很清楚,叔叔是为了奶奶的那点拆迁款。
  叔叔家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现在才三岁。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都理所应当地丢给了她,叔叔还觉得让她上学费钱,一度想让她辍学嫁人。
  如果不是庄凌胆大心细,一路闹到了镇里的妇联主任门口,估计叔叔的盘算就成功了。
  婶婶说她是白眼狼,心狠手辣。
  其实她只不过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她却开始犹豫了。
  如果换个其他靠谱点的人忽然说要收养她,估计她会立刻开开心心收拾东西跟人走。
  但是姜呈……
  他是因为被拒绝了,所以要迂回接近她吗?
  ——如果是,她又要怎么样?
  庄凌看着冰沙从嗡嗡作响的机器中落下。
  最终的结论是,就算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她,她好像也能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邻居家的芳芳姐说,就算卖身也要卖个好价钱,于是她嫁了镇里开着两家超市的老板家大儿子。
  那个男的蠢笨如猪,长得也如猪。
  然后,芳芳姐待了两年,一口气取了二十万直接跑了。
  那家人还不能报警,因为存钱的卡是芳芳姐的名字办的,只是被他家拿在手里。
  庄凌看着金属容器上自己的倒影。
  她知道自己可能是漂亮的,所以叔叔才一直谋划如何让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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