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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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先前李寻欢杀了上官金虹,也算替朝廷除了心腹大患,瓦解了祸患一方的金钱帮,所以皇帝对他很是器重,这样一个有跟脚有才华有武力的臣子在身边,让他感觉很放心。
  当年李老尚书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老尚书是个很聪明的人,身为他的儿子李寻欢应当也不差。
  李寻欢从刑部小官做起,专门查那些江湖人犯的案子,他在江湖上的威望和人脉让他几乎一路顺风,没有抓不到的烦人,再令人头疼的大盗到了他手中,也得乖乖俯首,那两年里,李寻欢这个名字,成了一些江湖人心目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李寻欢老好人的形象也发生了一些转变,人们不但敬爱他,还畏惧他。
  后来李寻欢因为功绩卓越,升上了刑部侍郎,跟着又当上了刑部尚书,年四十岁的时候入了翰林镀金,四十五的时候入内阁当辅政大臣,这个时候新的小皇帝上台了。
  他身为小皇帝的心腹首辅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权臣。
  李寻欢不喜欢宦官,他主张清宦反腐,将皇帝的权利收拢集中到皇帝和内阁手中,那些宦官被他几乎屠戮殆尽,他把宦官的权利职责重新定义了一遍。
  就是伺候皇帝玩意儿,他们只要伺候好宫里贵人,端茶送水,旁的都别伸手。
  除此之外,对朝廷世家贵族、权臣的贪腐也通通肃清,他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既然管了就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说天下朝廷是个什么样,那得看当权者是个啥样的人,是个啥性格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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