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频文早死白月光后 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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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瑾虽然生在白家这种百年豪门大族,却是旁了不知道多少支的庶子的儿子,豪门的光是半点儿都没有沾到,根本就是路人一般的存在。
  兼且他自幼父母双亡,跟着早寡的祖母一起长大,身体孱弱多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全靠祖母做些女红、洒扫、浆洗之类的活计将他养大,生活十分贫苦。
  虽然如此,他却天生早慧,酷爱读书,且天分极高。
  因着他祖母做活计的地方靠近白家的藏书楼,他自三四岁起就喜欢缩在藏书楼里读书,十余年下来,几乎已经把里头的书读了大半。
  读书万卷,真意自现。
  不得不说这位白七哥乃是真正的天才,因为身体不好、家境贫困,他一天学都没有上过,基本上是靠自学成才。就这样的条件之下,他还是成为了一代智囊大佬,实在是非常励志的故事。
  然则,就算再励志,最后他也难逃炮灰的命运——他所有的光芒,甚至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衬托男主任傲天的存在而存在的。
  原著里花费这么多笔墨描写这位苦命堂兄,也不是为了体现他的天才和励志,而只是将他作为战利品和工具,来凸显任傲天这个男主的牛叉——随随便便结识个人就是大大的天才,还是他早死老婆的族人,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完美工具人呀。
  你说老婆他们家族对他不好?
  没关系,反正老婆已经死了,跟他说只要事成,就帮他弄死白家的人,让他报仇雪恨就好了……
  任傲天这种“收编小弟”的套路简单粗暴、简直不要太明显,但是单纯的白瑾却并没有看破。
  他聪明到可以将繁杂浩瀚的典籍倒背如流,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却看不破最简单的人心——当然是只有任傲天的心他看不破,因为他坚信任傲天是好人,所以才会无条件地信任、无脑地跟随。
  这一切就只是因为,任傲天曾经出了二钱银子给他生病的祖母请了个郎中。
  至于为啥白家没有人管这个事儿?
  因为那天白瑾他找错了人。
  见到祖母发病,他着急慌乱之下根本不敢直接找长房族长白阁老,而是就近找了白家那位十三叔公……
  这位十三叔公是出了名的爱权爱钱,抠门如铁公鸡,让他掏钱帮助弱小?肯定是绝无可能。
  果然,见白瑾上门,十三叔公直接就把他骂了一顿,塞给他点儿人参沫子就把他轰出门了——那天下着暴雨,他嫌弃白瑾浑身泥水,把他家的门槛儿弄脏了……
  白瑾茫然地冒着暴雨走了出来,因为太过悲伤愤怒,竟走错了方向,在白府外面的小路上偶遇了打算来找白阁老碰瓷儿的任傲天。
  这可不是巧了么。
  任傲天见到白瑾表情不对,心中一动,上前问了两句,知道他家中有老人生病,就给了他二钱银子——这货虽然看似出手大方,但这也不过只是白玥之前给他的满满一荷包银子里被他挥霍剩下的边角料而已。
  但是白瑾不知道。
  他端端正正给任傲天行了个大礼,做出了一个庄重的承诺——“愿侍奉公子鞍前马后,以报大恩。”
  君子一诺千金,白瑾后来果然用一生践行了这个诺言。
  人是好人,可惜,眼神儿不太好,终究还是所托非人了。
  白瑾当时揣着任傲天施舍的这二钱银子,飞快地跑到旁边儿医馆请了个郎中,带着他一起回去给祖母看诊。可惜等他们冒着暴雨回到家中的时候,他那年迈久病的祖母早已经咽气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本就是人间惨剧。何况白瑾还曾经短暂地有过希望然后又至绝望,伤害更是加倍。
  可想而知,白瑾就这么黑化了。
  强烈的刺激之下,他的潜力得到了最大的激发,爱恨这两种情感也更加极端。
  他恨白家各房为富不仁,眼睁睁看着他跟祖母在贫困中挣扎也不愿伸手帮一把,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要白家人“血债血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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