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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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脖子上的项链,凉的惊心。
  我知道严秋煦,在严家这种只手遮天的家里长大,父母都是什么什么机关的什么什么领导,吃的是铁饭碗,教出来的姑娘腹有诗书气自华。
  十三四岁时有幸在我哥的回国接风宴上见过她,出落的明艳大方,笑着跟我哥说她保送了。
  这样的自信,是我一辈子也学不来的。
  我哥说他真的爱我,一辈子不会变心,我是不信的。我不信任何男人了。
  如果说他和我是日久生情,那么他和严秋煦一样也会日久生情。
  不是我不信任他,而是连他自己都说过:“人就是这样,都是会变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背叛。”
  而我,我从出生,就是为了和他相爱。正如秦明月所说,这是我的原罪。
  他待我二十年如一日的好,超出了正常兄妹的范畴,又没资格当恋人,他和严秋煦会订婚、结婚,于我而言这就是背叛。这是他的本罪。
  卜苍声这样的姑娘很好找,而我这辈子不会遇到第二个卜千秋了。
  ————————
  过年前秦明月又找我,依旧是发邮箱,她对骚扰我这件事不依不饶、乐此不疲:
  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笙笙,最近圈子里都说你哥要和严小姐订婚了?你们感情还好吗?对了,听说你办休学了,我妹妹很担心你呢,你又是换号码又是换邮箱,让我一顿好找。其实换了也没有用的,肖乐的水平,真的挺高呢?
  我要烦死她了,回复:
  你不是拿到了股份?你还想怎么样?你有病啊闲着没事就查我账号,肖乐还在帮你啊,你俩真是狼狈为奸,直接锁死吧。
  打完字终于解了气,秦祺雅已经和肖乐分手,那就换秦明月和他在一起吧,贱人自有贱人磨,不要流入市场祸害广大女同胞男青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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