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的姐姐回来了 第67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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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她所知,商嫂子都是最近才去登记的。之前几个月,没去,也没交税。
  之前不确定会不会做长久,附近一条巷子也没有竞争对手。
  最近同一条巷子又开了一家。她怕被人举报,这才去登记注册的。
  这样一来,如果对方没登记注册,她就可以去举报对方了。
  当然,结果是两家都登记了。
  税务部门如今的确是没有足够的人手来整治小商小贩。
  于朵也是三月底才去登记、注册的。
  顾朝暮道:“是啊,这101万户里头,估计雇工问题很大。”
  于朵默默鼻子,她每处产业都雇工了。还把上限定在了七人!
  至于顾朝暮,他的两个厂,一个是国有参股企业,一个是集体企业。其实都是打的擦边球。
  所以,他俩肯定都比较关注这个讨论。
  进去之后,两人就在咖啡厅的卡座,让工作人员拿了5月29号之后的《人民日报》来看。
  四十来份报纸,厚厚的一摞夹在一起。
  秦东野在办公室,听说他们来了就下楼走了过来。
  “不是吧,你俩在这里头碰头的研究《人民日报》啊?政治觉悟也太高了。”
  顾朝暮原本和于朵相对而坐的。
  这会儿便趁机挪过去挨着于朵坐,把位置空出来示意秦东野也坐。
  “老秦,这事儿跟你也有关系。”
  秦东野便坐了下来,和他们一起看《人民日报》。
  得,还真跟他有关系,他其实也有所关注。他这儿也雇佣了不少退伍士兵、无业青年。
  不过他也是集体所有制,很多人占股的。
  《人民日报》以《怎么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为总标题,开辟一个讨论专栏来讨论此事。
  形成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
  争论最主要的焦点之一是“雇工到底算不算剥削?”
  对此,社会上形成了三种意见:有人主张取消,有人主张限制,有人则表示支持。
  坚决的反对者认为,既然是雇工经营就必然有剥削。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能允许雇工剥削的,这是一个大的原则问题;
  第二种意见否认有剥削,认为陈志雄承包的鱼塘是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改变。
  陈志雄雇人帮他管理鱼塘,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劳动伙伴关系。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
  陈志雄的收入比雇工高得多,但这种差别是合理的、正当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承认客观事实,陈志雄付给被雇人员的报酬低于他们付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陈志雄的收入中存在剥削是肯定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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