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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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神大喜过望,随即从袖口里掏出了自己的义子。
  是一只火红色的幼年狐狸,毛发细滑,一看便知不凡,只是腹部有一道明显的刀伤,由于天气的原因已经伤口附近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发白,散发出阵阵恶臭。
  白梅条件反射的捂住口鼻。
  从土地山的手里接过小狐狸,乐之看出它的伤口是凡物所伤,对她来说是最容易医治。
  乐之手指浮现出阵阵青光,随着她所拂过之处,伤口完全消失,连红色毛发都比先前更为细滑。
  彩彩迷迷糊糊之中,只觉一直让它痛苦的伤口处涌入暖流,舒服的让它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等它睁眼时,便看见一位漂亮的不似凡人的女子,它正躺在她的腿上。
  “好了。”
  乐之将已经醒来的狐狸递会给土地。
  “多谢仙子。”
  土地再次诚心跪拜。
  “朝华,我们快走吧。”白梅见事情解决,提醒道。
  “嗯。”
  乐之颔首,正欲离开时,只见那被土地抱在手里的红色小狐狸突然一跃而下,快速跑到她身后,用嘴咬住了她的裙摆。
  土地连忙上前捉它。
  彩彩慌忙躲过,那双漆黑水灵的眼神就这么眼巴巴的望着乐之。
  乐之叹气,从袖里掏出一棵寻香草递给它。
  “我知你开了灵智,能听懂我说话,我还有要事在身,无法陪你玩耍。”
  说罢,便长袖一挥离开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彩彩像是发了疯那般,拔腿就去追赶。
  “彩彩,你这傻孩子,你哪里追得上神仙?”
  然而彩彩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不见了踪迹,只剩下土地唉声叹气。
  看着它所跑之地,土地双眼一红,都经历了剥腹之痛,怎么还不长记性,偏要往人类所在地跑。
  云雾之上,白梅看着面前并不算相熟的朝华玉女,出声打趣,“看来朝华很得人和动物的喜欢啊。”
  前有李天王的儿子,后有随手相救的小狐狸。
  不过,朝华她确实厉害,她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好的。
  “只是因为我救了它罢。”
  等过上几日,那小狐狸便会忘了她。
  白梅摇头轻笑,两人专心朝着东海边境赶去。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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