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4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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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顿几秒,她笑道:“我跟你说,科研很费钱
  ,你的钱就留着给秀秀以后花吧!”
  她记得,很多实验试剂都要花大价钱。
  一个投稿的网友说追求985女博士,送了一只lv包包,人家没放在心上,说试剂都是自己买的,这名网友没当一回事,结果价格让他惊掉下巴。
  一克三四十万。
  陆明珠印象特别深刻。
  听了姑姑的话,陆平安扶额道:“早有准备。”
  她不爱珠宝、不穿华服,眼里心里就只有她的实验,他们认识时就是周秀秀打工攒钱买实验用的东西,被人毛手毛脚地骚扰,他自然上前帮忙,然后就慢慢地熟悉了。
  陆父觉得牙疼,捂住脸。
  小女儿很会花钱,没想到即将进门的孙媳妇更是个能花钱的。
  他们一家子出资10亿美元才度过三年,拯救万民,而国家投入到科研的资金却是好几倍之多。
  当然,后者更重要。
  关乎国家安危。
  陆明珠何等聪明,看透陆父的想法,眼睛一转,坐到他身边,“爸,平安娶到这样一位聪明美丽的姑娘,带着一门出色的科学家,化铜臭味为书香气,您是不是感到特别荣幸?”
  “荣幸,荣幸。”陆父很看重未来的孙媳妇。
  所以,下聘时,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厚了好几倍,只比谢家给陆明珠的聘礼少了公司股份、商铺两样,黄金白银也是陆平安自己准备的。
  他有金矿,陆父没有。
  既然是男子,那么就得让岳家看到他的实力,而不是纯粹地靠长辈。
  虽然陆父觉得那些聘礼最后会变成周秀秀的科研资金,但是陆平安喜欢,而周云韬更值得尊重,所以对陆父来说也就无所谓了。
  陆明珠问起婚礼,“筹备得如何?好好说她做花童。”
  “秀秀跟小舅公一起搞研究,时间不多,就说办一个西式婚礼,完成仪式后和大家一起吃个饭。”陆平安早在和周秀秀交往的时候就知道她的个性,对此没有异议,“连婚纱都没时间试,还是宁宁替她试穿,更别说拍婚纱照了。”
  虽然宁宁尚未成年,但她身高腿长,和周秀秀身材比较相似。
  陆明珠也没有任何意见,“科学家的时间十分宝贵,你懂得体谅她就好。她在澳城?说到澳城,你爷爷跟你说过聂云的事吗?在纽约,我忘记跟你说了。”
  刚见时有周秀秀在场,她自然不会说有人想招陆平安为乘龙快婿。
  不,孙婿。
  不管结果如何,正牌女朋友听了会觉得不高兴。
  陆平安淡淡地说道:“爷爷跟我说过,回来这么久倒没见聂云有什么动作。”
  “难道他知难而退了?”陆明珠不敢相信。
  陆父瞥她一眼,没作声。
  当然不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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