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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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煜意兴阑珊道:“我没兴致去相看。”
  他自然不会说他对沈映蓉的身体着迷。
  他沉迷于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喜欢她滑腻紧致的肌肤,浅淡的脂粉香,更喜欢跟她亲昵贴近的缱绻。
  那种感觉无法言喻。
  跟自己喜欢的女郎勾缠,各种感官都是舒心愉悦的。
  他迷恋那种身心愉悦,渴求把她捆绑到身边,满足自身欲望。
  那时他还不懂什么是爱,但喜欢他是知道的,至少目前他是喜欢的。
  亦或许甄氏说得对,他太年轻,没见识过多少女人,以至于第一次情爱就被勾了魂儿。
  但也正是因为年少,才有那份炙热的滚烫,无视礼教,只想把她讨到手,哪怕厚颜无耻,背负骂名都在所不惜。
  就为一个女人。
  尽管甄氏非常客观地向他阐明了这件事带来的后果,他仍旧会去做,因为他清楚地明白,他能承担这份后果。
  甄氏见劝说不通,只能跺脚离去。
  她走后,室内一时寂静下来。
  萧煜坐在摇椅上晃晃悠悠,闭目回忆起那天夜里的荒唐。
  那种滋味估计一辈子都遗忘不了。
  那种放纵的,违背伦理道德的,肌肤之间的贴近,与见不得人的欲望在黑夜里蔓延,如同藤蔓般把他拖入深渊。
  吃醉酒的沈映蓉可比清醒时可爱多了,热情似火,情态娇憨,妩媚风情勾得人只想与她抵死缠绵。
  他没有经验,是第一次与女人肌肤贴近,亦或许是她吃醉酒神志不清,促成了他的放纵。
  反正她什么都不知道。
  萧煜喉结滚动,方才甄氏说的那些话他都有听进去,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就喜欢沈氏啊,喜欢她的才情,喜欢她的身段,以及肌肤之亲的契合。
  他不想要什么通房,也没兴致相看京中的女郎,就想要沈氏,想把她带回京养在自己的院子里,与t她相好。
  如果当初吴阅没有干出卖妻求荣之事,他或许会稍稍克制。
  但吴阅给了他拆墙头的机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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