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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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什么时候写的……有些是上学时候突然冒出来的灵感,不过那时候也不太懂押韵和作曲,都是零零散散地记在本子上的。”
  周尔琛高一时才开始学吉他,不过他手指协调性很差,学了一年都谈得不像样。他从小学什么都很快,唯独在这上面跌跟头,周尔琛也是个要强的个性,学不会学不好,他就偏要学。
  等到毕业时,指尖长了一层厚厚的茧,虽然泛音还是差些火候,但指弹和弹唱都练得很不错。
  高三那年的暑假,他尝试着把那些零碎的词句整合成歌词,自弹自唱自作曲发到了网上。很快就一炮走红,他的经纪人眼光也很毒辣,赶紧联系了他签了约,又给他请了专业的老师。之后,周尔琛大学时加入了音乐社团,慢慢接触了古典乐、r&b各种各样的风格,学了钢琴架子鼓,写的歌也越来越成熟,逐渐走到了现在。
  温野闻言,拉过周尔琛的手仔细看了看,但路灯的光太微弱,也看不出有没有茧子。周尔琛便把他的指尖压在自己的指腹上,轻轻磨了磨。
  长茧的地方其实已经摸不太出区别了,变成了微硬的光滑的一片,似乎连指纹都已经被磨得模糊。
  温野看了一会儿,收回手,“听说按弦挺疼的。”
  哪个男生青年时期没幻想过自己挎着吉他、在街边弹唱《成都》、收获一片女生惊慕的目光?他小时候也玩过几天,但是爬格子太痛了,他练了一个星期连《晴天》的前奏都没练熟,每次练完琴十个手指头上全都是杠杠。
  没过多久,那把吉他就彻底被他束之高阁了。
  周尔琛看着就不像那种很有音乐艺术气息的人,没想到还会背地里偷偷写情歌、练吉他。他对于周尔琛坚持走这条路上的诧异,大概不会少于温振国对他的。
  周尔琛笑了笑,“你拉韧带不也疼吗?”
  温野被问得一阵失语。
  疼啊,怎么可能不疼。
  他被老师按在舞蹈室里拉腿的时候,还不争气地哭了。
  他也不明白自己是发了什么疯,前二十年过得顺风顺水,非要跑去受这个罪。毕竟他五音不全天生走调,对跳舞和舞台也没什么信念感,和爱豆这两个字就搭不上边,像他这种人都能出道,温野也是挺惊奇的。
  不过侧面来说,也算是努力就有回报吧。从小到大他连后空翻都不会,到现在天天泡在练习室恶补基本功,逐渐跳得有模有样,中间仔细一算,都过去四年了。
  只是唱歌走调的毛病还是没改过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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