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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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的操劳,加上每天吃不饱饭,使得何墨阳原本净净的小脸,变得蜡黄消瘦。
  而短短的三日,何墨阳对顾朝榆的嫉恨达到了顶峰。
  何墨阳和顾朝榆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江醉因为顾朝榆手脚被磨破,便替顾朝榆上工。
  而顾朝榆也不再跟知青合伙做饭。
  一开始,顾朝榆打算花钱免去自己做饭一事。
  但后来江醉听说了这件事,便承包了顾朝榆的一日三餐。
  因为有了江醉的存在,使得顾朝榆和其他知青的生活完全两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知青点内的人也都纷纷羡慕起顾朝榆。
  有些人甚至对顾朝榆和江醉两人之间的有了好奇。
  孙婕曾还询问过顾朝榆。
  “顾朝榆,你和江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会帮你干活?”
  对于这个问题,江醉早已告诉过顾朝榆。
  “我花钱让江醉替我干活。”顾朝榆带着莫名的眼神,顿了顿又道:“其实,你也可以花钱让别人干活,当然,我吃的饭,也是我花钱买的,你也可以请村子里的人,花点小钱,让他们给你做饭。”
  顾朝榆把江醉告诉他的话,告诉了孙婕。
  孙婕听后,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注意,花点小钱,节省了时间,不用太累。
  她有钱,转身找了村里一户人家,让他们帮忙做饭。
  村里的人见自己只是多做一人饭,还能顺便赚点钱。
  村子里的人属于自给自足,家家都有种的菜。
  并且,有时候,知青喜欢吃点好菜,还会主动买食材,他们还能喝喝汤。
  这是他们发现有知青的第一个好处。
  其他人见顾朝榆和孙婕两人纷纷花钱请人做饭。
  最后,只剩下何墨阳没有请人做饭。
  他没钱。
  每天看着别人下工后,便纷纷吃上热乎的饭菜,而他自己却只能苦哈哈的烧水做饭,心里极为不平衡。
  第193章 年代文里的舔狗糙汉(12)
  “妈,今天炒肉吧,我买了肉。”江醉提溜的肉,朝着江母示意道。
  江母见江醉手里拿着肉,眼神一亮,笑嘻嘻道:“你从哪里弄来的?”
  “买的呗。”
  “在哪买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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