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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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妇女,普通话都说不标准,一开始连打字都不会,进不到能独立运营一家小网店。周小谜觉得自己的妈妈很了不起,没上过大学,但有终生学习的毅力与能力。
  周小谜家在五楼,没有电梯,王秀平把她的行李箱提了上去。
  打开家门时,周诚已经做好了饭。他擦了擦手,推了下眼镜,摘掉围裙。周诚做饭的次数不多,他烧菜油大,重盐,王秀平说吃了不健康。今天是女儿回家,他特地下厨,做了周小谜最喜欢的红烧肉。
  他家的红烧肉也是咸口为主,带着一点微微的甜。周小谜喜欢吃红烧肉里的肥肉,糯糯的,特别香。
  “想起小谜小时候,住外婆家,也不爱吃别的东西,就爱吃红烧肉。”王秀平说。
  说了无数遍的故事,周小谜顺口就能接下去:“结果天天吃肉,营养单一,掉头发了,变成黄毛丫头。”
  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周小谜小时候是做过一段时间“留守儿童”,在外婆家住。自从营养不良开始脱发后,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把她接回身边。
  这些年他们家的日子依然不算富有,但也没有那么糟糕。
  吃完饭,周小谜看客厅的角落里,也堆了几摞书,“爸,书房里都装不下你的东西了?”
  “你妈怕把书房压塌了,”周诚说,“她说堆太多了,危险。”
  南方的房子潮,书房里的书有一股味道,周诚说是书香,王秀平说是霉臭,可能书堆里都要筑蟑螂窝了。
  周诚今年四十五岁了,身姿板正,皮肤很白,看着还十分年轻。周小谜的眉眼都像爸爸,周诚最骄傲的就是女儿遗传了自己的浓眉大眼,特别精神漂亮。
  七点,有人敲门。
  “练字的孩子来了。”王秀平去开门。
  四个孩子进来,把手中的学具包一放,冲上来拥抱住周小谜,“小谜姐姐,你回来啦!”
  周诚带了一批学生练字,毛笔和硬笔书法都有。大多数小孩儿学的是硬笔,家长的诉求无非是把字写漂亮点,以后卷子上能多得几分。
  周诚的才气在小区里是有名的,家长们也愿意把孩子送来学,受一受“诗人”的熏陶也好。
  周小谜跟孩子们的关系很好,以前在家时,就经常给他们买好吃的。
  回到家的快乐难以言喻。
  不然怎么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呢。
  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后,周小谜看到朋友圈有红点。点开一看,“方方”、“阿莫”、“赵洋哥哥”、“cheng”给你点了个赞。
  周小谜想了想,给“cheng”添加备注,认认真真输入——程希尧副教授。
  看着非常严谨。
  “看什么呢?”程希雨瘫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借着酒劲,脑袋一歪,凑过去看弟弟手机。
  程希尧没来得及关屏幕,被程希雨看到了。程希雨挠挠头,卷发被抓乱了,“小谜,谁呀?女孩儿?你还会给人点赞?”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程希雨是个记忆力极好的人,尤其是对人,只要让她有过印象,她可以说近乎过目不忘,甚至能记住所有商业伙伴的喜好,生日,家庭关系,绯闻八卦。
  这点让她在人际交往上如鱼得水。程希尧觉得,也不失为一种商人的天赋。
  程希尧给小咪开了个罐头,拿到阳台去。
  玻璃推拉门一开,小咪便来委屈地蹭他裤腿,仿佛在问今晚为什么没有摸摸抱抱。
  程希尧揉了揉它的小脑袋,没办法,程希雨猫毛过敏,又直接喝醉酒杀了过来。幸亏她还有点良心,在楼下宠物店买了肉罐头带上来。原谅她吧,小家伙,委屈你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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