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徐荼之 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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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载怡哼哼的回道:“说人话。”
  “我从明天开始就要去雁紫湖陪爷爷,就今天有时间,你自己看着办吧。”
  “艹!”
  ==
  孙载怡开着车等在融园楼底下。
  她最近狂野的很,前一段时间爱上了拉练,愣是把大g改装成了山地越野的性能,开在城市里,有一种土暴发户的二百五既视感。
  徐荼在家里的衣柜里扫了一圈,挑了身成衣长裙,配了件今年最时兴的棕色大衣。
  想了想,拎了个需要七位数配货才能拿的到的包。
  下楼看到孙载怡那辆涂装的跟被人泼了油漆似的车,就想起了沈浓的那辆粉色911。
  她这交朋友的标准还真是异常的统一。
  干脆利落的上了车,又否定了自己这个认知。
  好歹大g还是比911要舒适的。
  沈浓那辆腿都伸不开的家伙,她恨不能找个由头给她换了。
  孙载怡准确意义上来说是徐荼在京市认识的朋友。
  还没有跟着徐又焉来到海城前,她在京市住了大半年的时间。
  陡然从山区进到城市,面对的全都是京圈的权贵阶级。
  徐荼曾经惶恐的数月睡不着觉。
  孙家是老京市,在北四巷都有四合院的响当当角色。
  但因为孙载怡长了一张娃娃脸,青春期被父母喂养的太好,青春痘和发胖一并来袭,成了个肉嘟嘟的红胖子。
  京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权贵人家的小孩,对洞悉人性颇有建树,但对于共情别人从未有人教授。
  所以徐荼和孙载怡变成了圈子里的嘲笑对象。
  一个土一个肥,听起来就颇为般配。
  孙载怡最先拉住了徐荼的手,两个人承担恶意,总比一个人势单力薄来得好。
  所幸她当真是个柔软善良的好朋友。
  她带着徐荼见识京市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带她出席高端的、华贵的、稀少的场合,手把手的教她那些所谓的规矩和礼仪。
  孙载怡是个内心实在过于丰富的女孩子,暗恋对象的一个眼神都能在她心里翻江倒海引起情绪滔天巨变的敏感姑娘。
  倒是跟徐荼这种冷眼旁观,什么都不走心的最是配适。
  两个人的友谊从京市开始,后来徐荼跟着徐又焉转到海市,孙载怡竟也跟着一并转学过来。
  愣是形成了坚不可破的城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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